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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4658X/2026-00022 分  类 公告
发布机构 盱眙县民政局 公开日期 2026-05-09
标  题 盱眙县关于征集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参与机构的公告
文  号
时效说明
盱眙县关于征集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参与机构的公告

各相关养老服务企业(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苏民养老〔2026〕2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企业(机构)参与本次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本项目面向居住在盱眙县行政区域内,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评估确定为中度及以上失能等级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通过“民政通”微信小程序或APP发放电子消费券,补贴其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费用。项目实施期限为2026年1月至12月。

二、参与机构类型及资质要求

参与遴选的机构需在盱眙县辖区内有固定服务场所,依法办理登记且正常运营,自愿接受民政部门监督和第三方抽查;服务能力明显不足以及纳入失信清单、正在接受调查、有过严重违法犯罪等行为的市场主体,不予准入。

同时按机构类型满足以下专项要求,参与老年人能力评估的服务主体,不得参与本次养老服务机构征集:

(一)提供住养服务的养老机构

1.依法办理登记并在民政部门备案,承诺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38600-2019)等强制性标准要求;

2.具有收住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的服务能力(具备足够护理型床位,采取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服务或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签约合作等方式提供医养结合服务);

3.机构自愿参与、信誉良好,近一年内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二)提供居家上门的养老服务机构(含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家政、物业企业、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等)

1.依法办理登记,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包含养老服务;

2.自愿参与、信誉良好,近一年内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具备为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服务人员持有与服务相适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养老护理员培训证书等;

(三)通用资格条件

1.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2.具备使用“全国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民政政务”“民政通”等相关信息系统的能力,承诺严格保护老年人个人信息安全,及时完成服务信息上传、消费券核销、支付结算等工作;

3.具备补贴垫资能力和及时退回补贴资金能力,自愿先行垫付补贴资金,接受补贴资金兑付周期;具备开具发票资格,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且记录良好;

4.全过程接受监管、检查和审计,对补贴资金安全负直接责任;

5.诚信守法经营,不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服务费用明码标价,不得先涨价后补贴、变相涨价,不得虚假交易、骗补套补,不得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差评较多的限期整改,违法违规或整改不力的立即取消资格;

6.拥有签有劳动协议(含劳务协议、聘用合同等)的养老护理员,并派遣其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养老服务;

7.具备提供《江苏省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清单》中相应服务的能力。

二、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需按顺序装订并加盖单位公章,全套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查原件留复印件),同时将纸质材料扫描为PDF格式电子版打包提交,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1.企业申报信息表(附件2);

2.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申报表(附件3);

3.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2026年1月1日后生成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事业单位可提供信用等级评价证明);

5.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证明(依法缓缴、免缴的提供相关证明);

6.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依法缓缴、免缴的提供相关证明),及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申报服务项目的收款凭证与对应协议(不局限于盱眙县范围内);

7.具备养老服务场地设施的证明(不动产权证、租赁合同、场地照片等)、服务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证明(养老护理员资格证书等);

8.养老服务机构诚信承诺书(附件4);

9.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未受到行政处罚、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承诺书(加盖公章);

10.能够证明机构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

三、申报流程

1.材料提交:意向参与机构采取线下报名的方式,于2026年5月13日17:00前完成材料提交。线下将纸质材料及扫描件交至盱眙县民政局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科,逾期不予受理。

2.县级审核:盱眙县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合格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开展实地核查。

3.公示公开:审核完成后,将符合条件的参与机构名单向社会公示,在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

4.入库注册:公示无异议的机构,纳入盱眙县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服务机构库,由民政部门指导完成“民政通”微信小程序/APP注册入库,同步对接相关信息管理系统。

5.动态管理:对入库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后续视工作情况适时组织机构调整和补录工作。

四、补贴内容及资金结算

(一)补贴内容

1.补贴对象。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经评估确定为中度及以上失能等级、居住地为盱眙县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不纳入本次补贴对象范围。

2.补贴项目。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主要包括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服务以及康复护理、辅具租赁、健康管理等服务。

3.补贴形式。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补贴资金通过“民政通”以电子消费券形式按自然月(截止2026年12月)向参与补贴项目的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不得折现,仅可通过“民政通”购买养老服务。

4.补贴标准。补贴金额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自付金额的50%,累计不超过每月800元。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正在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对于其符合此次补贴项目范围内的养老服务消费金额,扣除已享受的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后,个人自付部分可通过电子消费券按规定比例予以抵扣。老年人最终评估结果为中度及以上失能的,其评估费用可通过能力评估电子消费券予以全额抵扣,最高不超过100元;经评估为轻度失能或能力完好的,其评估费用由老年人自行承担。

(二)资金结算

盱眙县民政局通过“全国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开展项目审核结算、监督管理工作,面向本县入库机构进行资金结算。养老服务机构统一使用“全国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民政政务”完成服务记录、消费核销、结算申请等操作。

五、联系方式

1.联系人:盱眙县民政局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科

2.联系电话:0517-80911151

3.报名地址:盱眙县天鹅湖路8号民政局老龄工作与养老服务科室

4.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45、14:00-17:30

六、其他说明

1.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盱眙县民政局所有,对违规违约的入库机构,将依法取消参与资格、追缴补贴资金,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2.鼓励不同所有制、不同规模的机构参与本项目,支持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老年护理院增设养老服务职能参与申报。

3.本次项目相关附件可在盱眙县民政局领取。

特此公告。

附件:

  1.《江苏省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清单》.docx

  2.企业申报信息表.docx

  3.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申报表.docx

  4.养老服务机构诚信承诺书.docx

  5.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参加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服务价格备案.docx

  盱眙县民政局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