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347021/2026-00062 | 分 类 | 乡村振兴/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
| 发布机构 | 盱眙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日期 | 2026-05-09 |
| 标 题 | 关于农村电商发展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的通知 | ||
| 文 号 | |||
| 时效说明 | |||
各相关主体:
结合市政府九届第43次市长办公会会议要求,及《关于下达2025年度第三批市级乡村振兴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淮财农〔2025〕75号、淮农发〔2025〕88号)文件精神,立足盱眙县优势农业资源,深入开展“一县一品”农村电商创建行动,实现农村电商与农业产业无缝对接,现将开展农村电商发展项目实施主体遴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实施主体应能够推动电商产品包装提档升级,强化引领型电商主体培育,支持乡村直播点建设,开展年度直播活动等。通过扎实推进“一县一品”农村电商项目,为全市农村电商发展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二、遴选范围
1.具有合法经营资格,营业执照等证照齐全,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或其所归属的法人能够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包括依法登记注册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推广部门、企事业单位、国企,以及经合法登记、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分支机构等主体。
2.申报主体及法定代表人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主营业务与农村电商发展密切相关,拥有稳定的合作农户或供应链资源,已有电商基础能力和电子商务业务(如在淘宝、京东、拼多多、抖音、快手等平台开设网店,或通过微信社群、小程序销售),有线上销售业绩证明(提供后台截图或流水)。
4.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能提供近一年的财务报表,具备项目配套资金的能力。
5.电商运营能力突出,具有电商运营团队,具有清晰的线上营销规划,熟悉电商直播新媒体营销。
6.供应链与基础设施较好,拥有稳定的快递合作资源,物流成本可控、时效有保障。
三、补助标准
农村电商发展项目先建后补,资金35万元;
四、申报程序
1.主体申报。申报主体要认真谋划项目建设方案,填报项目申请表(见附件)。项目实施主体要通过公共信用系统进行信用审查,严重失信单位不得承担项目。
2.镇级(部门)推荐。申报主体编写好项目申请表后,须经镇级政府或行业部门对申请表严格把关,不符合申报要求或违规的,不得推荐申报。
3.县级遴选。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实际,适时通过实地考察或组织专家评审等方式对建设方案进行遴选,并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三、其他要求:
申报主体需提供项目申报书、实施方案、主体资质证明(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信用证明、电商运营证明(店铺截图、销售数据)、财务报表等,并于5月18日前将项目申请表纸质稿报县农业农村局综合科(盱眙县山水商务大厦1118室),电子档发至邮箱xynwnyk@163.com。
联系人:吉源,联系电话:0517-89725867。
附件:1.2025年度农村电商发展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docx
2.2025年度市级乡村振兴发展专项资金实施方案(模板).docx
盱眙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