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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盱眙县水域滩涂禁养区退养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9-11-19  来源:盱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号:[ ]

  《盱眙县水域滩涂禁养区退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由盱眙县农业农村局起草,经县政府批准后,于2019年11月15日印发实施。现将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大决策部署,按照《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江苏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盱眙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8-2022)》要求,开展水域滩涂禁养区内水产养殖清退工作,促进我县水域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保证全县渔业可持续发展。

  二、《方案》主要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盱眙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盱眙县2019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有关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三、《方案》主要内容

  (一)确定退养工作总体目标

  采取先急后缓、分期分批的方式,开展水域滩涂禁养区内水产养殖清退工作,促进我县水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到2020年底前,全县水域滩涂禁养区内的养殖行为全部退出。

  (二)明确退养范围

  主要是《盱眙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划定的禁养区范围内的人工养殖行为。

  (三)明确工作任务

  一是开展摸底排查(2019年9月-12月)。各镇(街道)要组织力量,开展本辖区水产养殖情况摸底排查,列出排查整治清单,并填报水域滩涂禁养区养殖情况汇总表;二是组织清理清退(2020年1月-2020年11月)。各镇(街道)要对划定在水域滩涂禁养区范围内的人工养殖行为,解除养殖承包合同,并完成关停、拆迁、清理、退养,并于每月25日前填报水域滩涂禁养区养殖清退工作进度表;三是强化常态管理(2020年12月以后)。相关部门要强化确权发证,县农业农村局要进一步强化执法力度,各镇(街道)要确保水域滩涂禁养区养殖行为不回潮、不反弹。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盱眙县水域滩涂禁养区退养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加强宣传发动。各镇(街道)要组织人员逐村逐户走访调查,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宣传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三是强化任务落实。各镇(街道)要把水域滩涂禁养区内水产养殖排查和整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制定整治方案,落实各项责任;四是落实保障措施。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对退养渔民的再就业培训,各镇(街道)要引导在水域滩涂禁养区内养殖的渔民积极调整和转变生产方式;五是严格考核问责。各镇(街道)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建立问题清单,坚持挂图作战、挂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