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用户接电成本,高效率建设、高质量完成红线外电力接入工程,满足用户用电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55号)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本办法明确了盱眙县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2021年3月1日以后通过出让或划拨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新建及改扩建项目,红线外电力接入工程费用由政府和供电公司共担,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政企共担的方式分三类,一是用电报装容量符合低压接入条件的小微企业,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全部由供电公司承担;二是新建居住区项目,10(20)千伏及以上红线外电力接入工程由政府按上级规定组织实施;三是除新建居住区、低压小微企业以外的10(20)千伏及以上用户红线外电力接入工程,由政府承担土建费用,供电公司承担电气费用。
三、目标任务
加强红线外电力接入工程建设管理的组织领导,高效解决红线外电力接入工程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为全面打造盱眙县办电省时、高效,办电省钱、经济,用电可靠、安全的电力营商环境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优化我县营商环境,加快招商引资项目接电速度。
四、解决问题
本办法的出台主要基于两方面考虑,一是《盱眙县红线外电力接入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盱政办发〔2022〕28号)已于2023年6月16日试行期满,原文件失效,致使红线外电力接入工作缺乏制度依据,新办法旨在填补这一空白;二是为解决县经济开发区以外项目在电力外线土建施工具体落实中面临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