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03-28 来源:盱眙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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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依据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文物工作,亲自谋划、指导和推动。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提出习近平文化思想,对文物工作作出重要方向指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坚持保护第一,实现从重点保护到全面保护、系统保护、整体保护,首先要做到的,就是全面掌握文物资源状况。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距今已16年,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状况发生了较大变化,低级别文物保护状况引发全社会关注。不管从党中央要求、事业发展需要还是人民群众期待出发,我们都需要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23〕18号)、《省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24﹞6号)和《市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淮政发﹝2024﹞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本文件。
二、目标任务
《通知》的出台,是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为后期进入“实战”状态,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和组织保障。旨在切实做好盱眙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全面掌握我县文物的分布、类型、保存状态等关键信息,为精准评估文物保护现状,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文物保护政策提供有力支撑。
三、主要内容
《通知》就做好我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明确了总体要求、普查范围和内容、时间安排、组织实施、工作要求等5个方面的重点任务。普查范围为我县区域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对已认定、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同时调查、认定、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内容主要包括普查对象名称、空间位置、保护级别、文物类别、年代、权属、使用情况、保存状况等。普查工作从2023年11月开始,到2026年6月结束,分为三个阶段进行。普查标准时点为2024年4月30日。
四、解决问题
文物普查是摸清文物家底,发展文物事业的重要契机。我县历史悠久,地下重点埋藏区密集,不可移动文物资源丰富。但是,距第三次文物普查已有17年,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状况发生了较大变化,文物保护工作的国情、省情、市情都发生了较大变化,文物保护需要更加精确。开展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可以摸清我们的文物家底。开展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可以推动文物事业与文化产业的协调发展,使潜在的文物资源优势转化成为现实的生产力,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