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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盱眙县“一照多址”备案管理办法(暂行)》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06-30  来源:盱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号:[ ]

  一、制定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更加宽松便利的营商环境,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降低企业开办成本,激放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盱眙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制定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国办发〔2020〕29号),2020年9月1日印发。
  2、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定的《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87号),2020年12月31日印发。
  三、制定过程
  《办法》由业务科室起草,局法规科审查修改,先后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税务局、县司法局书面征求意见,相关部门也都对《办法》书面提出了部分修改意见,《办法》吸收了相关部门的修改意见。于2021年4月20日至5月6日在盱眙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征求群众意见,未收到意见反馈。
  四、主要制度
  《盱眙县“一照多址”备案管理办法(暂行)》共计十六条,第1条-第3条对法定依据、适用范围、“一照多址”备案定义进行了阐述。第4条、第5条对申请办理经营场所备案的条件和应提交的材料进行了规定。第6条规定了取消经营场所备案的情形,第7条规定了申请取消备案应提交的材料。第8条对申请办理的程序进行了规定。第9条、第10条对备案的形式进行了规定,通过增发《营业执照》(副本)解决经营活动中亮照的问题。第11条-第13条对备案信息推送、备案后监管、年度报告进行了规定。第14条对虚假备案如何处理进行了规定。第15条规定了个体工商户“一照多址”可以参照适用。第16条对办法解释部门和施行日期进行了明确。
  五、特别说明
  本办法由县行政审批部门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