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外商(指境外投资者,含港澳台)在盱眙新办工业企业,土地执行国家规定最低控制标准,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固定资产投资达到3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即可落户经济开发区,并享受经济开发区优惠政策;若选择落户乡镇工业集中区,投资达到1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同样享受经济开发区优惠政策;投资100万美元以下的,享受乡镇工业集中区优惠政策。
2、对新批设立的外资企业,注册资金200万美元以上,且在注册之日起一年内到位的,工商部门收取的工业企业注册登记费,中介机构收取的验资费,由地方政府全额补贴。
3、外资项目的税收政策,国家法律规定优于县内政策的,按国家法律规定执行。
四、凹凸棒石粘土开发项目
1、投资开发利用凹凸棒粘土资源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必须达到5000万元以上,首期投入必须在3000万元以上。
2、企业生产的最终产品销售平均价格必须在1000元/吨以上,且产品不得和县内同类企业产品雷同,鼓励企业开发延伸产品。
3、企业须依法取得有效矿业权和安全许可,使用本县拥有采矿权的国有矿山矿物原料,需缴纳采矿权价款每吨45元。
4、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属县财政留存部分,实行“前五年全额、后五年减半”补助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