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发[2006]23号)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委,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机构:
优化发展环境,强化效能建设,对于全力实施县委提出的“思想大解放,发挥大优势,融入大都市,实现大目标”四项战略举措,保证县委、县政府各项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确保政令畅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现就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强化效能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优化发展环境、强化效能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大力弘扬“团结、创新、务实、争先”的盱眙精神,以制度建设为基础,绩效考核为手段,效能监察为保证,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优良环境。
二、明确重点,切实解决客商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效能建设要以深入开展“七查七改”活动为抓手。一查部门职能发挥是否充分,改职能发挥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二查工作是否高效,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问题;三查服务是否优良,改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及态度生冷僵硬、粗暴蛮横的问题;四查收费罚款是否规范,改刁难、卡压企业和外来客商以及粗暴执法的问题;五查承诺优惠政策是否兑现,改截留、打坝、梗阻、肢解政策的问题;六查纪律观念是否过硬,改纪律松弛、工作懒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自为政、我行我素的问题;七查是否存在思维定势、观念陈旧、死守条文、不看实际、轻诺寡信、重罚轻法现象,改不从实际出发、不注重实际效果的问题,切实转变机关干部的工作作风。要在解决客商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上求突破:
1、在解决“事难办”问题上求突破。一是建立行政审批中心,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削减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二是提高“窗口”办事效率。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对客商要提供义务帮办服务。三是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整合网络资源,努力构建网上公文交换系统,运用现代科技,为群众办事提速增效。四是优化机关服务。在县(乡)直机关推行岗位责任制、文明办公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AB岗工作制、一次违规查实待岗制等制度,出台便民、利民服务措施,提高服务质量。
2、在解决“执法和服务行为不规范”问题上求突破。一是加强行政行为监督。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失职追究制、行政告诫制和否定报备制等,使依法行政成为自觉行动。二是在县经济开发区严格执行“六零八无”制度:零乱收费,零处罚,零摊派,零检查(安全检查除外),零干扰,零吃请;无承诺不兑现,无客商投诉,无安全事故,无治安案件发生,无群众上访,无部门办事推诿扯皮,无本地人与投资商发生纠纷,无污染及易燃易爆项目。对违反“六零八无”制度的行为,一律在媒体上曝光,一律给予纪律处分,一律追究领导责任。三是深化政务公开。在全县各个机关、各个岗位全面建立办事流程图制度。公开办事事项、办事流程、办事承诺、办事时限,细化服务规则,切实做到职能到岗、职责到人。
3、在解决“素质不高”问题上求突破。一是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开展“三树一创”活动。即: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树立牢固的群众观,创为民、务实、清廉好班子活动,进一步增强公仆意识、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二是努力创建学习型机关。加强机关干部的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县情县志和现代科技管理知识的学习培训,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适应现代效能机关要求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4、在解决“浮躁、涣散”问题上求突破。一是严肃机关工作纪律。制定出台切合实际的限制性规定和措施,进一步规范机关干部日常行为。二是加强机关评议,强化机关干部绩效考核。结合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做好机关环境创优(行风建设)评议工作,参加环境创优(行风建设)的56个重点部门和39个重点执法和服务单位连续三年被评为前3名的,授予环境创优(行风建设)免评部门和单位,其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作为重奖重用人选。对年终万人评议后三名的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第一年由县主要领导对其单位的一把手实行诫勉谈话,第二年调整其工作岗位,连续三年都排在后三名的,部门和单位的一把手主动向县委、县政府引咎辞职。要通过绩效考评,提高机关部门争先进位的意识和抓效能建设、抓问题整改的自觉性。三是推行岗位定期交流制度。有计划、有重点地对干部实行交流,特别是对同一岗位上工作5年以上的干部逐步实行轮岗;对评议考核落后部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和关键岗位干部按硬性比例交流;对一些利用业务上的借口抵制上级政策的执行,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拖而不办的干部,坚决调离岗位。四是加强干部实践锻炼。通过建立基层联系点,下派农村工作指导员、蹲点调研等方式,推动机关干部多了解基层实情,多为基层办实事。
5、在解决群众关注的“急、难”问题上求突破。着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上学难、住房难、行路难、停车难、环境污染治理难、困难群体脱困难等问题。一是畅通民意诉求渠道。通过加强公开电话、投诉电话规范化管理,及时受理和处理群众反映的急难问题。二是实施各类“暖民心”举措。集中精力,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三是加强社会应急处理系统建设。提高对社会治安、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6、在解决机关干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上求突破。凡破坏经济发展环境、影响盱眙形象的行为,一律严查重处,并严格追究部门和单位“一把手”和分管领导的责任。要着重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案件;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失职、渎职造成较大影响的案件;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案件;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重侵犯群众利益的案件等。要综合运用行政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手段,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作出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调离工作岗位、辞退、责令辞职、行政纪律处分等。对需追究法律责任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着力构建效能建设保障体系
加强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建设。由县纪委、监察局和县环境办负责效能监察和效能投诉中心工作。要建立鼓励投诉、保护投诉人合法权益等有关制度,调动群众投诉的积极性;要严格执行投诉限时办结制度,强化投诉工作督查制度,搞好对转办、交办件的跟踪督查,有诉必理,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四、加强对效能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部门、各单位的“一把手”是效能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在推进效能建设工作中要做好榜样。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主管部门领导责任连带制度。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的职责,狠抓环境创优、效能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中共盱眙县委员会
盱眙县人民政府
二OO六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