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主要职能 | ||||||||||||
| (一)拟订全县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乡(镇)、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二)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贯彻执行全国统一的统计报表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制订全县性统计调查计划;建立和完善全县经济、社会、科技统计调查制度;负责全县统计调查项目的管理,审批乡(镇)、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和调查方案。 (三)按照国家、省、市统计局统一部署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组织全县重大县情县力普查;统一组织乡(镇)、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收集、整理全县的基本统计资料,进行国民经济核算;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建立并不断完善宏观经济预警监测系统,向县委、县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拟订全县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 (六)受上级统计部门委托管理其设在盱眙的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 (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

主要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