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落实殡葬改革精神,科学规划殡葬设施布局,保障群众“逝有所安”基本需求,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法规,全面落实盱眙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结合盱眙县实际,县民政局组织编制了《盱眙县殡葬设施布局规划修编》。现将规划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规划期限与范围
规划期限:2025-2035年,其中近期至2030年,远期至2035年。
规划范围:盱眙县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2497平方千米。
二、规划目标
规划形成"殡仪服务一一安葬服务"全流程服务完善的设施体系。殡仪馆建设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即设施现代化、环境园林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人性化,适应城乡殡葬改革要求;殡仪服务站服务范围全域覆盖,殡仪服务水平全面提高,满足城乡居民文明治丧需求,形成文明治丧、文明祭祀的良好风气,逐步实现殡葬习俗的文明和进步。城乡骨灰处理以骨灰存放和公墓墓穴安葬为主,积极推进节地生态,最终实现不保留骨灰处理方式。
三、主要规划内容
体系构建:构建三级两类的殡葬设施体系。其中三级为县级、片区级和镇村级,两类为殡仪设施和安葬设施。
殡仪设施分为县级、片区级和镇村级。规划县级殡仪馆2处(保留现状福慧园,取消现状庙山殡仪馆,云山殡仪馆近期新建殡仪服务站,远期择机拆除重建殡仪馆);片区级殡仪服务站3处(分别位于管仲镇、官滩镇和黄花塘镇),分别服务河西、北部和南部片区;镇村级按照实际需求结合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建设红白事场所。
骨灰安葬设施分为公墓、骨灰堂和生态安葬设施三类。规划共65处安葬设施,其中公墓65处,含公益性公墓64处(其中封存31处,保留1处,续建1处,扩建24处,新建7处),经营性公墓1处(庙山公墓);无骨灰堂;生态安葬设施3处(结合林地与公益性公墓合并设置)。
建设引导:提倡和鼓励节地生态安葬、骨灰立体安葬、不保留骨灰葬法。新建公墓生态安葬区域占公墓建设用地面积不低于30%。墓区建设应当体现园林化特点,绿化覆盖率不低于50%。
四、征求意见
本规划现予公示,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意见。相关意见或建议请于2026年3月2日前,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
联系电话:0517-80911159,电子邮箱:1928681854@qq.com。
附件:1.
盱眙县殡仪设施布局规划图.pdf
2.
盱眙县骨灰安葬设施布局规划图.pdf
盱眙县民政局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