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场),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适应当前社会发展,保证其合法性、合理性,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要求,县政府开展了2025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现将决定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具体文件目录见附件。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盱眙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 序号 | 发文字号 | 文件名称 |
1 | 盱政办发〔2015〕12号 | 《关于加强殡葬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
2 | 盱政办发〔2017〕24号 | 《关于促进全县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