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各有关单位:
《盱眙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盱眙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盱眙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充分利用我县屋顶资源,推动屋顶分布式光伏集约化开发,引导居民绿色能源消费。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布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的通知》和《江苏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展试点工作方案》,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全面推进全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展,充分发挥新能源在能源供应保障、能源双控调节中的作用,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推进清洁生产,降低碳排放强度,确保如期实现“碳达蜂、碳中和”战略目标。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能源局和省、市发改委有关部署要求,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示范先行,有序推广,全力推进项目实施。在项目开发中:党政机关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50%;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共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40%;工商业厂房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30%;农村居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20%。国家能源局、省发改委启动按月调度机制,按季度、半年、年度报送公布相关信息,2024年底前,试点地区各类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的比例均达到《通知》要求的,列为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示范县。十四五期间全部投产,新增光伏发电容量479MW。
三、基本原则
1.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由省国信集团公司投资,依托市场,向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开放。
2.因地制宜,融合发展。按照“因地制宜,景观融合”的原则,坚持统一标准、规范建设,充分结合乡村振兴等工作,探索形成与“美丽江苏”相结合、与城市空间相统筹、与建筑风格相协调的新型能源景观。
3.坚持示范引领、连片推进。以目标为导向,按属地和区域分解工作任务。
4.规范管理、保障安全。严守安全底线,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开展光伏发电建设,提升行业建设运营水平。
四、任务分解
2024年底前,完成各类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的比例均达到《通知》要求任务,实现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示范县目标。
按区域版块划分为四个项目实施:
1.城区片:盱城街道、太和街道(经济开发区)。
2.河西片:淮河镇、管仲镇、鲍集镇。
3.山区片:古桑街道、河桥镇、桂五镇、天泉湖镇。
4.东 片:穆店镇、官滩镇、马坝镇、黄花塘镇。
五、联动机制
1.建立由县发改委为牵头单位,县供电公司、行政审批局、住建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以及各企业引资帮办单位配合的联动机制。
2.各区域版块镇街为责任主体,成立政府主要负责人、投资方江苏国信项目公司有关负责人为双组长,镇街分管领导负责人为副组长,镇街各单位、村居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工作专班。
3.县、镇街政府部门,负责全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协调、推进,配合做好信息沟通、收益分配、矛盾化解等工作。投资方江苏国信项目公司负责项目能源管理协议签订、项目备案、房屋荷载复核、安装接入、运维等工作。
六、推进步骤
1.江苏国信项目公司编制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方案:县各区域板块项目单位委派各镇街工作小组对辖区内屋顶资源进行调研摸底,选择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行政村、工商业厂、农村居民屋顶集中、连片开发建设。
2.项目开发流程:(1)和业主初步沟通,(2)勘察现场,(3)前期资料收集,(4)技术方案测算,(5)确定开发意向,(6)签订相关协议,(7)项目备案,(8)编制可研和接入方案并评审,(9)设计施工,(10)并网调试验收。
七、计划安排
2023年8月完成建筑屋顶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达20%,2023年12月完成建筑屋顶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达40%,2024年10月全面完成。2024年11月完成扫尾、示范县申报验收工作。
八、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盱眙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主要领导和江苏国信集团主管领导为双组长,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江苏国信项目公司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县有关部门、各镇街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发改委主要领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
2.督察考核制度。各区域版块镇街工作专班是推进光伏应用的责任主体,工作专班要根据本方案及任务计划,制定考核办法。由县效能101会同有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进行通报。将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进度情况,列入2023年、2024年二个年度全县镇街、部门年度考核加分项目,分值为2分。引资单位每推进新建一个企业光伏电站,给引资单位加0.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