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各委办局,县直各单位:
现将《盱眙县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予以印发,希对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盱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盱眙县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3年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断提高我县地质灾害防治水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0号)《江苏省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盱眙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概况
2022年,全县共有地质灾害隐患29个,其中省重要隐患点7个。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地质灾害隐患点核销2处,其中1处为省重要隐患点,全年未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022年,我县共发生地质灾害险情1起,该险情发生在盱城街道二山通达宕口崩塌隐患点,主要由降雨诱发,无灾情发生。
二、2023年地质灾害趋势分析
(一)趋势分析。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汛期降水量较常年持平或正常略多,梅雨量接近常年。影响我县的台风为1~2个,其中有1个影响较重。我县地质灾害类型以滑坡、崩塌为主,主要发生在山地丘陵地区和人类工程活动较多的地区,发生时间集中在汛期强降雨、台风等极端天气频发时段。2023年我县地质灾害防范形势依旧严峻。
(二)防范时段。5月上旬至9月下旬以及非汛期强降雨、台风等极端天气期间是地质灾害易发期和重点防范时段,重点关注6~8月和台风等极端天气时段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特别是连续降雨3天以上或日降雨量超过30毫米,过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时段以及雨后120小时内,更应重点防范。
(三)防范重点。截止2023年5月20日,通过排查并经省厅核准,全县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7处(具体见附表),按灾种分:崩塌型地质灾害16处、滑坡型地质灾害11处;按区域分:盱城街道18处、河桥镇7处、天泉湖镇2处。全县共有6处隐患点被列入省重要隐患点。
三、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总体要求和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原则,加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隐患识别、监测预警、综合治理、防御响应、基层防灾能力建设工作,提高基层风险防范和应对能力。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隐患年度“三查”工作,及时发放“两卡一案”,落实防灾责任和防范措施,确保群测群防全覆盖,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一)切实做好地质灾害“三查”。认真组织做好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复查工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三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对各类重点区域做到排查无死角,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及时按照《江苏省地质灾害隐患点认定与核销管理暂行办法》做好隐患点的认定和入库,纳入群测群防体系,制定发放“两卡一案”,设置并更新警示牌,夯实防灾基础。
(二)加快推进地质灾害1:1万精细调查。严格按照《江苏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部署,继续大力推进重点地区突发地质灾害1:1万精细调查工作。要结合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成果,综合运用无人机测量、高分辨率多光谱光学影像遥感、高分辨率InSAR测量、激光雷达测量(LiDAR)、三维倾斜摄影测量和激光扫描等技术,识别地质灾害隐患,查明结构和致灾机理,科学评估灾害风险。要及时把调查成果和各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风险源头管控措施,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坚实的基础数据支撑。
(三)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及时更新群测群防信息,确保隐患点群测群防全覆盖。全面整合各类突发地质灾害监测信息,纳入全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系统,逐步实现多源监测数据统一平台管理。自然资源、气象等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完善气象风险预警工作体系和预警发布、响应机制,做好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提高预警预报精度与成效。
(四)加大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力度。加快推进综合治理,有效削减隐患存量。要强化系统观念,把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城镇开发、重大工程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多渠道筹措资金,统筹推进。要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采取防治措施,宜防则防、宜搬则搬、宜治则治。对治理技术可行、经济合理、风险可控的隐患点及时进行工程治理,彻底消除隐患;对治理条件不成熟或成本过高的隐患点,采取避险搬迁等措施降低灾害风险。2023年将盱城街道二山通达宕口崩塌隐患点和天泉湖镇凤山孙郢滑坡隐患点纳入搬迁计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的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对已完成治理的隐患点要强化动态跟踪监督,确保防治工程长期有效。已实施移民搬迁的,旧房必须全部拆除,坚决防止人员回流。
(五)加强工程建设中地质灾害预防管理。加强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监督管理,对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形成的地质灾害隐患,严格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督促工程建设单位切实担负起防灾主体责任。要严格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合理确定工程项目选址布局,切实避开危险区域,严防工程活动诱发地质灾害。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要严格落实地质灾害“三同时”制度,提高源头防范地质灾害的能力。及时更新开发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成果,确保区域评估成果有效、可靠,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查询服务系统,不断提升区域评估成果应用时效。
(六)强化汛期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雨情、汛情,全面加强主汛期、台风、强降雨等重点时段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认真落实汛期应急值守、专家值守、灾(险)情速报、续报等工作制度,值班值守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在险(灾)情发生的第一时间立即上报并采取紧急措施。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落实好汛期每日“零报告”和险灾情速报等制度。
(七)切实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坚持底线思维,扎实做好应急各项准备工作。要加强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做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物资到位。如遇重大灾情险情,要严格按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科学处置。要严格执行群众避险转移制度,遇有紧急情况坚决果断转移受威胁群众,加强人员的管控,严防擅自回流,要妥善安排受灾群众,全力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做好基本生活保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根据部门防灾职责和应急预案要求,详细制定部门地质灾害防御响应方案并严格执行,健全部门应急工作机制。要充分发挥专家作用,接到地质灾害险灾情报告后,应组织专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应急调查,查清灾害成因,研判灾情趋势,合理划定危险区,做好应急处置技术支撑。
(八)深入开展基层人员培训演练和科普宣传。充分利用专业技术支撑队伍和专家团队的力量,针对各级防灾责任人、基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人员、监测员、受威胁群众等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治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基层防灾能力。要充分利用防灾减灾日、世界环境日等契机,发动社会各级力量共同参与,在地质灾害高风险区开展多层次的防灾减灾宣传。各级防灾责任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人员和有关技术专家要下沉一线,深入基层,以多种方式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防灾减灾意识。要注重对新上任各级地质灾害防治有关责任人和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开展经验交流,帮助他们迅速进入角色,明确职责边界,熟悉业务知识。要通过培训不断增强群众的识灾辨灾水平和避灾能力,通过应急演练让群众熟悉避险转移路线,检验安置场所和物资保障准备,确保遇有紧急突发情况,能够及时转移、自救和互救,最大限度减少生命财产损失。
五、地质灾害防治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特殊重要性,始终保持高度重视、高度清醒、高度警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谋划部署好今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明确任务和分工,层层压实防治责任,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压实责任分工。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气象、住建、交通、水务、教育、文化旅游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联动协同机制,做好相关领域的防灾工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职责,协助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地党委、政府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灾减灾主体责任,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形成强大合力,共同推动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三)保障经费投入。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注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与其它重要工作的协同和融合,多渠道筹措经费,保障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为地质灾害隐患调查、监测预警、应急抢险、工程治理等提供资金保障。为基层配备必要的防灾救灾物资,逐步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四)严格制度落实。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制度,做好群测群防、“三查”、险灾情速报、隐患点认定与核销、工程治理、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严格遵守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各项要求,落实好“防”和“救”的分工与协调配合机制,坚决遵守各项防灾制度,确保各项防灾措施落到实处。要严格考核问责,不定期开展防灾减灾工作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检查,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领导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盱眙县2023年度地质灾害隐患点统计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