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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盱眙县秸秆离田及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23  来源:盱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号:[ ]

盱政办发〔2022〕3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各有关单位:
  现将《盱眙县秸秆离田及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盱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盱眙县秸秆离田及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全面落实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扎实推进全县秸秆禁烧禁抛和综合利用工作,根据《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苏政发〔2014〕126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促进乡村生态振兴行动计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10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尊重科学、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全面推进”的基本原则,建立“区域覆盖、分级管理、责任明确、层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形成“政府引导、镇村落实、企业实施、农户参与”的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农作物秸秆收、储、运、销全环节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综合利用模式,提升全县秸秆离田综合利用水平。
  二、目标任务
  在全县除太和街道以外的12个镇(街道)全面开展农作物秸秆离田及综合利用工作,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秸秆离田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农业种植效益、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着力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靓。围绕维桥河、高桥河、汪木排河、团结河和龙王山水库“四河一库”及国省考断面相关流域汛期水质提升,开展夏季秸秆离田。原则上为相关岸线两侧分别一公里范围内,可依据不同地形与田块作适当调整。
  2022年,全县完成秋季秸秆离田24万亩。2023年,全县完成午季和秋季秸秆离田各24万亩。以后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再做适当调整。
  三、责任分工
  1.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全县秸秆离田及综合利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导、督查、验收,督促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做好责任落实;会同财政局对符合作业规程、达到作业标准、验收合格的作业主体进行政策性补贴。
  2.生态环境局:负责“四河一库”及国省考断面相关流域秸秆离田区域的水质监测、相关资金协调争取和工作督查。
  3.财政局:做好补助资金监管,及时拨付补助资金。
  4.公安局、交通局:负责保障实施区域内离田秸秆转运车辆的运输畅通。
  5.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指导各镇(街道)设置临时秸秆堆放场地,按照种植面积和秸秆收储规模,为建设固定秸秆收储点规划预留土地。
  6.应急管理局:负责督导各镇(街道)的安全生产工作,切实防范和消除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7.水务局:负责督导实施区域内各镇级以上河道排水通畅。
  8.气象局:负责及时发布气象状况预报。
  9.供电公司:负责协调镇街解决用电需求。
  10.涉及镇(街道):负责组织做好本辖区内秸秆离田及综合利用宣传发动、组织引导、具体实施、资料收集等工作,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做好秸秆离田安全生产工作。按照离田任务,本着便利就近畅通原则,合理设置秸秆打捆堆放转运场或秸秆收储点,并安排专人24小时看管草场。督促秸秆收储主体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防范和消除火灾等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11.秸秆收储主体:县域内注册的农业企业、各类“三农”合作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或团体以及秸秆收储联合体等和其他在盱眙县境内从事农业生产和服务的人员等秸秆收储主体,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资金管理
  (一)补助对象。在县农业农村局及各镇(街道)备案的且在盱眙县境内从事农作物秸秆(水稻、小麦等)收储并通过能源化、原料化、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等多种形式利用的县域内注册的农业企业、各类“三农”合作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或团体以及秸秆收储联合体等和其他盱眙县境内从事农业生产和服务的人员。
  (二)补助标准。秸秆收储主体收储利用秸秆500吨以上的,每吨奖补80元;秸秆收储联合体年收储利用量20000吨以上的,每吨奖补100元。
  根据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水污防治及汛期水质提升等工作要求,对在维桥河、高桥河、汪木排河、团结河和龙王山水库“四河一库”流域及国省考断面进行秸秆收储利用的,打捆离田主体在原有奖补基础上增补10元/吨。
  对实行夏季秸秆离田且秋季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的田块,给予25元/亩的还田补贴,且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还田补贴。
  (三)资金拨付。资金拨付具体流程是:1.主体申报。2.镇村核实并公示上报县农业农村局。3.第三方核查。4.县农业农村局抽查并组织验收,并将拨款材料报县财政局。5.县财政局直接打款到实施主体。
  (四)经费保障。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要安排必要的配套资金和离田工作经费,各实施镇(街道)也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用于技术培训、政策宣传、作业组织、核查审计、汇总公示以及档案管理等支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和镇(街道)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管理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统筹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桂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志伟、梁安平和潘群山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秸秆离田和综合利用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沼气服务站。
  各镇(街道)均应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有关村(居)和站(所)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秸秆离田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秸秆离田综合利用工作,协调处理好各种矛盾和问题。负责对区域内所有农作物种植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准确核报各村居到户(场)实际种植面积、离田面积以及秸秆收储作业主体。
  (二)严格责任落实。
  县对各镇(街道)、镇(街道)对各村(居)要层层签订责任状,严格对照责任状及任务清单要求,做好秸秆离田工作,做到县挂镇(街道)、镇(街道)挂村组、村组挂户的工作机制,做到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
  (三)强化监督考核。秸秆离田及综合利用工作纳入县对镇(街道)的乡村振兴和人居环境治理年度考核。县农业农村局要成立专项督查组跟踪督查推进,及时做好督查、通报工作。对工作推进不力,未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由县农业农村局上报县纪委进行督查问责。
  附件:1.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秸秆离田面积任务分解表
     3.年秸秆离田面积统计表.doc

     4.年午、秋季秸秆离田进度周报表.doc

     5.盱眙县主要秸秆收储利用主体基本情况表
附件1: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张远涵  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
  副组长:朱 耀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
  成 员:桂 英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万明礼  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顾明志  县财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赵可军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四级高级警长
      吴军梅  县交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杜 奎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杨万金  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
      杨 光  县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赵小军  气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邱巨春  供电局副总经理
      李长春  马坝镇党委副书记
      龚 静  官滩镇党委委员、副镇长、三级主任科员
      杨 光  黄花塘镇党委副书记
      宋良诚  桂五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张华庆  管仲镇副镇长
      孙海市  河桥镇党委副书记、三级主任科员
      孙华中  鲍集镇副镇长
      周椿霞  淮河镇人大主席
      陈 刚  天泉湖镇副镇长
      李红松  穆店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郭 亮  盱城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冯 川  古桑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附件2:

秸秆离田面积任务分解表
单位:万亩

序号

镇街

2022年秋季

2023年午季

2023年秋季

备注

种植面积

(水稻)

离田面积

(水稻)

种植面积

(小麦)

离田面积

(小麦)

种植面积

(水稻)

离田面积

(水稻)

1

鲍集镇

17.53

2.5

14.36

5

17.53

2.5


2

管仲镇

7.85

2

5.11

1.5

7.85

2


3

淮河镇

7.2

2

8.8

2

7.2

2


4

河桥镇

6.32

2

11.47

3

6.32

2


5

穆店镇

13.64

3

8.95

2.5

13.64

3


6

马坝镇

25.99

4.5

23.27

4.5

25.99

4.5


7

黄花塘镇

23.06

4

11.6

3

23.06

4


8

桂五镇

6.85

1

2.15

0.5

6.85

1


9

官滩镇

8.52

1

5.33

1

8.52

1


10

盱城街道

2.27

0.5

1.85

0.4

2.27

0.5


11

古桑街道

3.13

0.5

3.16

0.3

3.13

0.5


12

天泉湖镇

17.53

1

2.75

0.3

17.53

1



合计

139.89

24.0

98.8

24.0

139.89

24.0


附件5:

盱眙县主要秸秆收储利用主体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吨

序号

名称

注册地址

联系人

年收储(利用)

1

淮安茂诚秸秆能源有限公司

穆店镇

吴鹏

0.6

2

淮安市星期三传媒有限公司

河桥镇

董满意

0.2

3

盱眙百惠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黄花塘镇

殷越

0.4

4

盱眙秸顺草业综合经营部

鲍集镇

易永良

1.5

5

盱眙科亿秸秆能源有限公司

鲍集镇

芦芹

0.5

6

盱眙乐泽秸秆回收有限公司

桂五镇

俞欢欢

0.4

7

盱眙旺丰合秸秆回收专业合作社

马坝镇

鄢壮

0.15

8

盱眙温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鲍集镇

张新亚

0.3

9

盱眙县邓善余秸秆回收点

鲍集镇

邓善余

0.4

10

盱眙县牛力秸秆能源有限公司

穆店镇

吴杨

0.4

11

盱眙艳阳秸秆回收综合利用厂

马坝镇

陈洪亮

0.4

12

盱眙亿尚木业有限公司

官滩镇

沈亚飞

0.15

13

盱眙益农秸秆再生利用经营部

古桑街道

梁文斌

0.5

14

盱眙永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河桥镇

周永波

0.2

15

盱眙腾达秸秆回收加工厂

天泉湖镇

冯青海

0.2

16

卫岗牛奶厂

河桥镇

蒋经理

0.1

17

江苏农丰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河桥镇

李正国

0.1

18

江苏农丰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淮安市地力宝生态肥有限公司

马坝镇

高为玉

0.1

19

光大生物能源(盱眙)有限公司

盱眙县工业园区

徐金波

10


合计



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