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盱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盱眙县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02  来源:盱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号:[ ]

盱政办发〔2022〕2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三河农场:
  现将《盱眙县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盱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盱眙县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建城〔2020〕93号)、《关于下达2022年度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重点任务的通知》(苏垃分联〔2022〕2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淮分类联〔2022〕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推进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面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长效体系,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培养人人养成垃圾分类良好习惯的文明风尚,加快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立,促进人居环境质量不断提升,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底,一是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全部实行垃圾分类,其他单位和公共区域实现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全覆盖,公共区域新增分类投放设施100个,新建垃圾分类宣教中心1处,新建建筑垃圾(含装修垃圾)处理厂1座。二是巩固2020年、2021年已创成的省级达标小区成果,并打造15个省级垃圾分类达标小区,实行撤桶并点,定时定点投放(简称“两定一撤”),稳步推进“四分类”(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投放模式。建成垃圾分类示范街道1个、示范乡镇1个、示范社区5个。三是全县垃圾分类集中处理率达91%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各镇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全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系,建成垃圾分类数据信息化系统。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体系
  落实镇街垃圾分类主体责任。明确盱城街道创建垃圾分类示范街道,黄花塘镇创建垃圾分类示范乡镇,果园社区、沙岗社区、城南社区、五墩社区、城北社区创建垃圾分类示范社区。上述主体对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负总责,负责制定本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片区化推进方案,完善垃圾分类相关台账记录,组织实施垃圾分类全域示范街道、乡镇、社区创建工作。天泉湖镇继续巩固前期垃圾分类试点乡镇创建成果,常态化推进垃圾分类各项工作。
  落实小区物业企业责任。明确碧桂园三期、东原朗阅一期、香格里拉公馆、伊顿蓝庭、丽都国际四期、恒宇广场一期、大明居二期、东方世纪城、御景星城二期、第一山别墅、健力铭都、山水人家、阳光巴黎、锦绣家园、水木清华四期等15个小区创建省级垃圾分类达标小区,实行“定时定点投放”“四分类”投放模式。对照《江苏省垃圾分类小区评价标准(修订版)》,把生活垃圾分类及与之相关的投放设施管理等工作作为物业服务的重要内容,投放时段要有督导人员现场指导、监督。物业企业主动接受住建部门和属地街道、社区对垃圾分类工作的检查和指导,积极配合垃圾收运单位开展工作,积极宣传、引导小区居民自觉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工作。
  落实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办公场所、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所有权人或实际管理人为责任人;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物业公司为责任人,无物业管理的小区属地社区为责任人。投放管理责任人应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站点、配置密闭化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明确生活垃圾分类监督员,负责分类投放的宣传、指导、监督和设施维护等日常管理工作。
  规范设置分类投放收集站点和设施。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小区、社区、街道、乡镇应优化布局,设置垃圾箱房等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站点,合理配置密闭投放设施。在新建小区、公园、道路、农贸市场和城中村、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中,同步规划、建设垃圾分类投放设施。
  (二)打造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体系
  加快完善垃圾分类收集站点。优化垃圾中转站布局,升级改造城区内的垃圾转运站,完善站内渗滤液收集及处理相应配套设施,实现垃圾分类收集、计量、中转等功能配套,适应和满足生活垃圾分类运输、暂存的条件。
  配备垃圾分类运输车辆。按照垃圾分类需求和清运量配备配齐符合环保要求的分类运输车辆,规范车辆分类运输标识,做到运输车辆密闭、分类标识明显、节能环保、车况完好、车身整洁,无混装混运现象。
  强化垃圾分类收运管理。督促指导物业企业责任人与有资质的收运单位签定收运服务合同,公开分类收运时间、作业路线、运输规范,做到日产日清,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垃圾收运台账管理制度,加强垃圾运输车辆作业信息、行驶轨迹等实时监控。严格执法检查,坚决杜绝垃圾分类收集投放后混合收集运输和违规倾倒现象发生。
  (三)构建生活垃圾分类协同处置体系
  加快推进可回收物循环利用。合理布局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站点,引导站点规范建设。健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促进机制,鼓励企业采用押金、以旧换新、设置自动回收机、快递送货回收包装物等方式回收再生资源。
  加强有害垃圾规范收集。分类收集的有害垃圾统一送至有毒有害垃圾暂存点,由环卫中心负责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利用或无害化处置,确保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和资源利用。
  持续提高末端处理能力。优化垃圾处置终端规划,规范运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餐厨垃圾处理厂,完善飞灰填埋、渗滤液处理等配套设施,完成建筑垃圾处理厂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理顺分类机制。县城管局落实牵头职责,在有效实施、巩固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分类机制,建立健全垃圾分类配套政策措施,逐步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二)落实资金保障。各单位要将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纳入部门预算,建立相应的资金投入和保障机制。县财政要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硬件配套设施安装、各类收运车辆购置等所需经费,确保垃圾分类工作有序进行。
  (三)形成工作合力。县城管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和实施主体要按照方案部署,围绕目标任务,强化协作配合,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参与,全力配合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力争高标准完成年度目标。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大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力度,全面客观报道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措施及成效。开展垃圾分类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机关”活动,营造浓厚宣传氛围,采取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方式,提升居民知晓率和参与率,并逐步做到生活垃圾分类精准投放。
  (五)严格监督考评。各相关单位要建立协作机制,切实履行业务指导、行业管理职责。县城管局牵头,具体负责日常考核监督工作,对落实不力、工作滞后的,予以通报,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持续有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