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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盱眙县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创建2020年补助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08-10  来源:盱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号:[ ]

  一、背景和依据
  为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提高农业装备水平,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我县如期高质量建成省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根据《关于印发<盱眙县创建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实施意见>的通知》(盱政办函〔2019〕7号)文件精神和我县创建工作的进展状况,决定对我县省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的2020年薄弱环节和相关工作进行补助。
  二、主要内容
  (一)补助资金来源
  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省级、县级创建专项资金,相关市级农机整合资金。
  (二)补助环节
  1.示范镇(街)创建及示范区(方)建设
  同2019年扶持政策(见盱政办函〔2020〕2号文,下同),创建周期内只补助一次。
  2.机插秧环节
  同2019年扶持政策,同一台机械创建周期内只补助一次。
  3.高效植保环节
  对2020年新购置高地隙喷杆喷雾机和植保无人机,单机作业面积达200亩的给予补助。
  4.粮食烘干环节
  对2020年新购置粮食烘干机械并建成(含改扩建)的烘干中心进行补助。
  5.农业经营主体建设
  鼓励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重点对在我县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创建过程中,运行规范、发挥引领作用、积极配合创建工作并取得良好社会影响的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补助。每个农业经营主体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