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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盱眙县淮河河桥及龙王山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03-29  来源:淮安市盱眙生态环境局  字号:[ ]

  一、修订背景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环境应急预案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原《淮河河桥及龙王山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0年7月编制,已满三年,且随着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文件的更新、部门机构的调整,原预案逐渐暴露出部门职责不明晰、相关应急资源调查不全面等问题,不能适应当前环境应急工作需要,应适时予以修订。
  二、修订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行)》《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试行)》《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淮安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盱眙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结合水源地实际情况修订本预案。
  三、主要内容
  新修订的《盱眙县淮河河桥及龙王山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4年版)》由八个部分组成,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总则。明确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对预案衔接、事件分级等进行说明。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明确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明确专家组的职责以及环境应急现场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
  (三)应急响应。提出各有关部门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监测监控的主要措施。明确预警分级划分标准、各级预警信息发布和解除的流程、预警行动、预警支持系统等内容。规范信息报送与通报的内容、程序和时限、报送形式等具体要求。明确环境应急监测方案具体内容、污染源排查对象及处置措施。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情况,将应急响应分为四级,细化不同级别突发环境事件的响应主体及处置方案。明确应急终止的条件和程序。
  (四)后期处置。提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及时开展善后工作,包括后期防控、善后处置及应急过程评价等。
  (五)应急保障。提出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与资金、应急技术、应急通讯等方面的保障措施,以满足应急需求。
  (六)监督管理。淮安市盱眙生态环境局协同县水务局、水务公司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县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镇政府要广泛开展公众环境应急宣传与教育,县应急指挥部要落实日常培训计划,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并提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的奖惩措施。
  (七)附则。对专业名词术语进行解释,对预案制定、管理与更新、预案解释部门、以上及以下含义、预案实施时间进行规定。
  (八)附件。设置固定源、流动源、非点源、水华等突发环境事件情景及应急处置措施专章,并明确淮河河桥水源地、龙王山水库水源地互为备用水源的应急调度措施。汇总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信息、应急指挥机构信息、应急专家库信息、相关部门及单位信息及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并附盱眙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报告表的表格。
  四、修订说明
  本次预案主要修订内容:(1)更新事件分级条件、本预案适用范围、预案衔接内容;(2)更新完善应急组织机构组成及其职责;(3)梳理完善应急预案章节排序,将环境应急现场指挥部和应急小组小节内容调整至第二章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4)核实更新相关应急措施牵头部门;(5)补充完善附件。
  本次预案修订有利于提高淮河河桥及龙王山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监控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加强政府和各部门之间的应急联动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有序、高效、科学、妥善处理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最大限度地保障公众供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