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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淮安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盱眙县岗位)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日期:2020-07-27  字号:[ ]

  根据《2020年淮安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规定,近期对拟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0年7月29日-7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盱眙县党校二楼教室
  地址:盱眙县金源南路19-3号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
  1.《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1);
  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如实填写《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1)一份,并按《公告》要求提供相应材料,除签名须由应聘人员手写外,其他表格内容均须以电脑录入方式填写完整。
  2.学历、学位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网上的学位验证查询结果的截图或者带二维码的验证报告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未取得的须书面说明原因并承诺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
  2020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未取得的须书面说明原因并承诺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已完成学历认证的,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未完成学历认证的须书面说明原因并承诺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
  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6月11日16:00)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注:以上人员除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承诺书)外,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网上的学位验证查询结果的截图或者带二维码的验证报告。
  3.身份证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9日至2002年6月11日期间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有其他要求的,按《岗位表》要求执行(计算方法同上)。
  4.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按下列方式计算和提供材料
  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如:岗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即指截止2020年8月31日在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累计满2年。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2)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苏北计划”志愿者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
  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时间、养老保险缴纳时间或单位出具证明的工作起始时间算起。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3)军队的工作经历、服役经历,均可视为工作经历。
  5.报考县区岗位的视同应届毕业生人员还需提供的材料
  (1)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须提供本人承诺书(可参考附件4);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至今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除提供本人承诺外,还须出具档案托管证明。
  (2)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至今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须提供本人承诺书(可参考附件4)、毕业当年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空白的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档案托管证明。如是毕业前按学校要求签订就业协议书,而其实际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须同时出具学校和签约单位的相关证明。
  (3)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提供本人承诺书(可参考附件4)和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4)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本人承诺书(可参考附件4)和相应的学历认证材料。
  6.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
  报考有政治面貌、发表文章、相关资格证书、户籍等要求岗位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且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6月11日16:00)前取得。此外,报考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县区组织(人社)部门的证明。
  7.《淮安市2020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盱眙县岗位)资格复审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附件2)一份
  注:以上所有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盱眙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 0517-80910771
  附件:1.资格复审登记表.doc

     2.淮安市2020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盱眙县岗位)资格复审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doc

  盱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