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受理编号:一百三十七号信访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淮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事项
淮安市盱眙县盱城镇果园路309号龙虾城,多年来脏乱差;小区后有一臭水沟,夏天蚊蝇较多,垃圾乱倒。
二、责任单位
盱眙县委、盱眙县政府
三、验收单位
市城管局
四、整改目标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垃圾清运管理,实现雨污分流,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五、整改时限
2025年12月底
六、整改措施
1.增加保洁人员,加强对小区垃圾的清运管理,做到日产日清。
2.对小区南侧臭水沟进行清理,制定并实施雨污分流整治方案。
七、整改完成情况
已整改落实到位,加强垃圾清运管理,实现雨污分流。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4日)向盱眙县委、县政府反映。
监督电话:88200360
电子邮箱:jsxyjs@126.com
中共盱眙县委
盱眙县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