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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事项整改公示
发布日期:2025-10-17  来源:中共盱眙县委 盱眙县人民政府  字号:[ ]

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受理编号:一百三十七号信访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淮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事项

淮安市盱眙县盱城镇果园路309号龙虾城,多年来脏乱差;小区后有一臭水沟,夏天蚊蝇较多,垃圾乱倒。

二、责任单位

盱眙县委、盱眙县政府

三、验收单位

市城管局

四、整改目标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垃圾清运管理,实现雨污分流,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五、整改时限

2025年12月底

六、整改措施

1.增加保洁人员,加强对小区垃圾的清运管理,做到日产日清。

2.对小区南侧臭水沟进行清理,制定并实施雨污分流整治方案。

七、整改完成情况

已整改落实到位,加强垃圾清运管理,实现雨污分流。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4日)向盱眙县委、县政府反映。

监督电话:88200360

电子邮箱:jsxyjs@126.com

中共盱眙县委

盱眙县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