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助学金: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150元,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档资助。
2.免学杂费: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原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学生免学杂费,免学费标准为经批准的同类公办高中学费标准,分学期缴费时免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