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资助: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期500元,各幼儿园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档资助。(非普惠性民办园原建档立卡幼儿由地方政府实施资助)
2.免保育教育费。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校生中的残疾儿童免收保育教育费。免收标准为相关部门批准的保教费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