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活补助: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义务教育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小学资助标准为非寄宿生每生每学期500元、寄宿生每生每学期625元、城乡低保学生为每生每学期750元,初中资助标准为非寄宿生每生每学期625元、寄宿生每生每学期750元、城乡低保学生为每生每学期1000元。(义务教育学校原建档立卡学生由地方政府提高至低保标准资助)
2.两免政策: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作业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