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服务
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实施细则》等文件相关要求,现就做好我县2026年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确立补偿资格
(一)基本条件
1.高校应届毕业生于毕业次年6月30日前到我县政策实施范围内的基层单位就业;
2.首次申报时间不能超出就业时间18个月;
3.政策实施范围为我县农村地区的公共服务机构、国有农(牧、林)场和文件规定的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企业。
(二)申报时间
全年1-12月份均可(不含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
二、申请变动就业单位
(一)基本条件
1.已确立学费补偿资格;
2.变动后的就业单位仍符合学费补偿规定的。
(二)申报时间
毕业生就业单位变动后3个月内到教体局现场办理。
三、申请拨付学费补偿款
(一)基本条件
1.已确立学费补偿资格,如变动的已完成变动手续;
2.截止本年6月底,在我县基层单位实际到岗并连续就业,缴纳社保期满36个月,且服务期内未发生借离、调离岗位等现象。(7-12月份期满的在下年申请)
(二)申报时间
5月13日-5月29日(不含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
四、其他相关事项
(一)办理地点
盱眙县教育体育局315室资助中心
(二)材料要求
1.所有上传申报系统的必须用原件扫描,要清晰可辨;
2.所有材料复印件交教体局存档,原件审核后退回。
(三)联系方式
县教育体育局资助中心电话:0517-88265011
(四)注意事项
1.请毕业生本人现场持相关证件、材料办理;
2.对提供虚假材料的,经查实后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3.对不按期申报、不配合就业情况调查、离开基层单位的,按规定取消或终止学费补偿资格;
4.具体政策规定和要求详见《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实施细则》;
5.申报网址:https://jsxszz.jsed.edu.cn/pros/identity/indexxfbc.action。
盱眙县教育体育局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