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盱眙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5-09-15  字号:[ ]

1.部门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

(二)承办镇政府、县级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有关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或者拟由县政府批准的县级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担县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县12348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管理、监督在盱眙县设立的外国(境外)律师机构。管理涉港澳台有关律师事务。承担县政府法律顾问职责。

(七)指导本系统对外交流合作,承办司法行政涉港澳台法律事务。

(八)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等保障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本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场所建设。

(九)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管理基层司法所干部。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

(1)取消由政府公布划转县行政审批局的行政审批事项。

(2)将原县委政法委员会的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划入县司法局。

(3)将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法制工作职责划入县司法局。

(4)加强划转县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的职责。

2.机构设置

办公室(计财装备保障)、组织人事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依法治县办秘书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备案审查与执法监督科、社区矫正管理局。

3.主要负责人:何善光。

4.办公地址: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大庆路8号。

5.联系电话:0517-80913102。

6.工作时间

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30、14:30-18:00(7月15日-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