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快促进我县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建设,决定开展电子商务示范镇、示范村创建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盱眙县电子商务示范镇、示范村,是指重视电子商务发展,健全电子商务的领导机构和管理机制,有一定数量的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和电商服务企业,电子商务产业链比较完整,特色鲜明、潜力较大,电子商务交易额增长明显,对全县电子商务具有示范和带动效应的镇、村。
二、工作目标
2022年,开始认定核审盱眙县电子商务示范镇、示范村,电子商务示范镇、示范村创建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自主申报和县内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到2022年底,在全县范围培育2家以上电子商务示范镇、培育5家以上电子商务示范村,发挥示范镇、村在扩大消费、健全产业链等方面的示范作用,通过示范带动,引领我县电子商务创新发展。
三、申报材料
(一)由镇街名义提出的申请文件;
(二)盱眙县电子商务示范镇、示范村申报表;
(三)盱眙县电子商务示范镇、村创建方案;
(四)与申报条件相符合的有关佐证材料,包括机构设置文件、政策文件、示范镇(村)建设资料以及相关配套产业发展情况的佐证资料。
以上申报资料必须实事求是,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申报和认定资格。
四、认定程序
(一)按照标准申报。各镇街积极申报创建电子商务示范镇、示范村,并严格按照创建标准评选示范镇、示范村,按规定的时限向盱眙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上报材料。
(二)组织实地评审。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领导小组依据创建标准进行实地调研、评审,拟定初步名单,并提请盱眙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三)政府网站公示。盱眙县电子商务示范镇、示范村审定后,县商务局将在部门网站进行公示7天,无异议后正式确定。
五、授牌奖励
(一)授牌。县政府发文通报授示范镇、村,授予“盱眙县电子商务示范镇(村)”牌匾。
(二)奖励。按照每年的实际销售额,进行分等级奖励。扶持销售我县本地农特产品的镇街。
1.对于创建“盱眙县电子商务示范镇”成功的镇街一次性给予发生在上年度及本年度农村电商相关固定资产、产品推广等补贴10万元。
2.对于创建“盱眙县电子商务示范村”成功的行政村一次性给予发生在上年度及本年度农村电商相关固定资产、产品推广、站点运营等补贴8万元。
3.对创建成功的电子商务示范镇、村,每年可安排2名经营管理人员免费参与政府组织的农村电子商务青年精英班培训及外出电子商务考察。
4.对创建成功的电子商务示范镇、村内企业、合作社等,由县商务局推荐免费参与省内外电商产销活动,并进一步加大辖区内电商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力度。资金用途不得用于网络交易平台、楼堂馆所建设、征地拆迁、购买流量、人员经费等经常性开支以及提取工作经费等,不得重复支持。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电子商务示范县镇、示范村创建工作,把电子商务示范镇、示范村创建工作作为引导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有力抓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二)严格申报标准。要按照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申报程序,对镇、村上报的相关材料要严格把关,严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推荐上报。
(三)做好宣传引导。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检查督导,认真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宣传力度,为示范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附则。当年度发生严重侵权、欺诈、商业贿赂或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电子商务网镇、村,取消享受奖励政策的资格。
七、申报时间要求
1.申报时间: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
2.评审阶段: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15日
3.确认名单:2022年12月中下旬
附件:盱眙县电子商务示范镇、示范村创建标准
盱眙县电子商务示范镇、示范村创建标准
一、示范范围
我县电商产业聚集度较高、规模较大、成长性较好,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镇街;从事农村电子商务的企业、网店相对集中或本县范围从事农村电子商务户(个体户)较多的行政村。
二、创建条件
(一)“示范镇街”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重视电商工作,领导责任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农村电商管理体系完备,有具体措施、扶持政策或规范性管理文件;辖区内上年度及本年度有市场主体进行农村电商相关资产投资。
2.有电商龙头企业;功能较完善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覆盖率不低于50%,其中,主要服务于农产品上行的村级电商服务站点不低于50%;上年度或本年度辖区内通过第三方平台或自建开设的活跃网店不少于50家。
3.辖区内电子商务主业发展特色鲜明,电商生态圈发展良好,电子商务产业链比较完备,有创新的典型成功案例。
4.辖区内以本地农特产品销售为主的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达超100万元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个体户等经营主体不少于10个。
(二)“示范村”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建有村级服务站并正常运营,有服务站专职人员,村委会安排专人负责电子商务发展工作,积极参加我县各类电商培训;辖区内上年度及本年度有市场主体进行农村电商相关资产投资。
2.有代表性电商企业、合作社或电商创业带头人、电商主播。
3.本村内电子商务年销售额达到50万元及以上;本村活跃网店数量达到5个及以上。
备注:以上申报资料须实事求是,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申报和认定资格。
盱眙县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方案
为了加大电子商务推广应用力度,通过示范带动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县政府决定开展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目的意义
电子商务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流通现代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已成为提振内需、扩大消费、促进就业的重要途径之一,成为带动第一产业,提升第二产业、变革第三产业的新型经济形态。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创建工作,发挥典型企业的示范引导作用,将有利于促进我县电子商务快速健康规范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22年,开始认定核审盱眙县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力争到2022年底,在全县范围培育10家以上县级电子商务应用示范骨干企业,发挥示范企业在创新经营模式、扩大盱眙特产营销等方面的示范作用,通过示范企业的带动,推动流通模式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
三、主要任务
(一)创建示范企业
充分调动全县企业积极性,共同参与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形成工作合力。遴选确定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后,由县商务局发文公布。县商务局对示范企业实行动态管理,跟踪评估,对不再符合示范标准的及时予以淘汰。
(二)加强引导示范
加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宣传力度,发挥其在模式创新、开拓市场、规范经营等方面的示范引导作用,推广应用电子商务开拓市场、提升效益的成功经验,带动传统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拓展电子商务应用领域,提升电子商务市场规模。
(三)优化发展环境
以示范创建工作为突破口,健全支撑体系,研究制定和不断完善支持政策,鼓励部门出台促进本县区电子商务发展的配套措施;以示范工作为依托,建立电子商务应用情况跟踪评估与统计分析工作机制。
四、工作程序
(一)制定创建规范。制定《盱眙县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标准》(详见附件1),明确示范企业的范围、标准、条件、组织机构和程序,以及示范企业的管理制度等。
(二)组织申报和评审。根据《盱眙县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规范》,做好示范企业推荐工作。商务局组织相关部门或委托专业机构依据规范对申报企业资料进行综合评估,必要时对有关内容进行现场调研,提出评估意见,拟定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名单。
(三)网站公示。盱眙县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审定后,由县商务局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7天,无异议后正式确定。
五、申报材料
(一)盱眙县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表;
(二)盱眙县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方案;
(三)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涉及行政许可类商品和服务的经营批准证书、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经审计的会计年报及其他证明材料等。
以上申请资料必须实事求是,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申请和认定资格。
六、授牌奖励
(一)授牌。由县商务局授予“盱眙县电子商务示范企业” 牌匾,并在一定范围内宣传报道。
(二)奖励。对创建成功的县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
1.县商务局代表电子商务领导小组对电子商务企业授予“盱眙县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
2.对创建成功的县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按照未来12个月内在电商、直播、供应链等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投资、网络品牌宣传费用,根据发票等凭证给予不超过30%的资金奖补,总额不超过10万元。
2.入选单位及个人优先推荐申报县、省、国家电子商务类项目;“盱眙县电子商务示范企业”优先推荐评选省、国家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免费参加由盱眙县政府部门组织的各种农产品采购、博览会等展会及产销对接活动。
3.公共服务中心将在评选活动后,对入围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信息进行汇编,优先纳入盱眙县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名单,进行整体宣传推广并享受公共服务中心其他支持服务。
4.入围单位在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创业孵化区项目启动后,将享受优先入驻权及其它优惠权利。
5.所有入选的网商,由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报请县商务局审核批准后授权使用盱眙县“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网红打卡店”电子版参选标志及名称等官方认证,用于店铺宣传。
6.所有报名参选的企业主体,都将优先对接快递服务商,获得盱眙县快递企业大客户揽收价格。
7.所有报名参选的网(微)商/电商服务站,公司LOGO和形象标牌,都将有机会在盱眙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抖音号,今日头条、新华网等新媒体、盱眙县融媒体中心、报纸等传统媒体上得到免费展示。
8.凡报名参与评选活动入围者,可免费享受盱眙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组织实施的户外广告宣传。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把创建电子商务示范企业作为引导电子商务健康规范有序发展的重要举措,由县商务局具体负责创建工作,明确职责任务,确保示范工作有序推进。
(二)严格把握标准。要按照《盱眙县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规范》的具体标准,严把质量关,使认定的示范企业能够真正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强化政策扶持。要积极出台扶持政策,加大对示范企业的支持力度,打造区域性电子商务龙头企业,推动本区域电子商务产业快速发展。
(四)做好总结宣传。加强对示范工作的研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典型企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对示范企业创建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应及时向县商务局反馈。
八、申报时间要求
1.申报时间: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
2.评审阶段: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15日
3.确认名单:2022年12月中下旬
附件:盱眙县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标准
盱眙县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标准
一、示范范围
申报企业为在盱眙县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属于下列示范类型之一,经营电子商务相关业务(控股公司与其下属子公司就同一经营范围,不得同时申报)。
二、示范类型
(一)网络零售类:面向终端消费者,通过互联网或移动通信网开展零售业务的企业。
(二)网络批发类:面向企业通过互联网或移动通信网开展批发业务的企业。
(三)电商服务类:面向企业或消费者提供电子商务服务(含跨境电子商务服务)的企业,包括两个子类型:一是平台型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为企业或个人开展网络零售、网络批发或生活服务业务提供电子商务平台的企业;二是支撑型电子商务服务企业。面向企业或个体经营者提供网络商铺代理运营、营销推广服务、数据服务、信用服务、咨询服务、培训服务、电商物流服务、电商金融服务等支撑类电商服务的企业。
(四)生活服务类: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或自建网站,面向企业或个人消费者提供餐饮、住宿、休闲娱乐、家政服务等业务的商户类企业。
(五)跨境电商类:企业经营产品或面对的消费者在中国境外,并通过电子商务手段实现交易的企业。
(六)综合类:面向企业或个人消费者,同时提供上述两种以上服务类型的综合型电子商务企业。
(七)创新类:面向企业、个人经营者或消费者提供互联网金融、远程教育、医疗、交通、娱乐等服务的创新型电子商务企业。
三、创建标准
(一)通用标准
1.企业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符合《电子商务模式规范(SB/T10518-2009)》和《网络交易服务规范(SB/T10519-2009)》等行业标准,合法经营。
2.企业通过互联网从事涉及行政许可类商品和服务经营的,须按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经营批准证书。
3.企业经营的独立网站或网店须开设2年以上并运行稳定,如是独立网站须已取得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已通过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电子商务企业近2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
4.以销售当地特色产品为主,对当地农民增收促进作用明显的电子商务企业优先考虑。
(二)分类标准
1.创建网络零售类示范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年电子商务销售额在300万元以上;
(2)企业员工总数在5人以上;
(3)企业在营销方式、商品质量保障、客户管理、物流配送、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特色。
2.创建网络批发类示范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利用互联网促成交易规模在1000万元以上;
(2)企业员工总数在10人以上;
(3)企业在网络渠道开拓、营销推广、交易模式创新、服务保障等方面具有特色。
3.创建电子商务服务类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平台型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年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上或所运营平台交易额1000万元以上,企业员工总数在10人以上,在卖家审核、产品审核、平台交易规则、交易双方权益保障、知识产权保护、纠纷和违规处理等方面具有特色;
(2)支撑型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年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上,企业员工总数5人以上,在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体系、关键技术等方面具有特色。
4.创建网络化生活服务类示范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年营业收入在200万元以上;
(2)企业员工总数在5人以上;
(3)企业在商业模式、营销策略、服务区域等方面具有特色。具有全网销售方案,进行线上线下整合,建立一站式全产业链服务体系,打造地域名片,提供安全高品质电商产品。
5.创建跨境电子商务在线交易类示范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在线销售额200万美元以上或所经营平台在线交易额1000万美元以上;
(2)企业员工总数在5人以上;
(3)企业在营销方式、服务保障、商品或交易双方审核、跨境支付、跨境物流服务等方面具有特色。
6.创建综合类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应列明所包含的分类示范类型(至少两项以上),满足相应的分类标准要求。
7.创建创新型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年营业收入增速超过10%,所经营网站流量年增速超过20%;
(2)企业员工总数在5人以上;
(3)企业在运营模式、服务群体、关键技术等方面具有创新性。
8.参选企业税收需每年达5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