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 委〔2014〕40号
关于加强干部外出报备工作的通知
各党委、总支、支部,各村居民委员会,各办局中心,镇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及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工作的通知》(盱办发〔2014〕67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干部外出报备工作,确保全镇各项工作有序衔接、平稳运转,现就规范全镇干部外出报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要请假报备的干部
镇三套班子成员、各村居书记、各办局中心及镇直各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外出是指离开马坝镇出差(参加县或上级机关组织的会议活动除外)、出访、休假、学习。
二、干部请假报备程序
(一)镇三套班子成员
参加县或上级机关组织的会议活动,由镇党政办公室统一通知安排或经镇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参加。外出须经镇主要领导同意后,并报镇党政办公室备案。
(二)各办局中心主要负责人、村居书记
参加县或上级机关组织的会议活动,由镇党政办公室统一通知安排或经镇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参加。外出须经镇主要领导同意后,并报镇党政办公室备案。
(三)镇直各单位负责人
参加县或上级机关组织的会议活动,由镇党政办公室统一通知安排或经镇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参加。外出1日之内的须经镇分管领导同意后,并报镇党政办公室备案;外出2日以上(含2日)的须经镇主要领导同意后,并报镇党政办公室备案。
(四)一般工作人员
外出1日之内的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并报镇党政办公室备案;外出2-3日(含2日)的须经镇分管领导同意后,并报镇党政办公室备案;外出3日以上的须经镇主要领导同意后,并报镇党政办公室备案。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如:党政办、财政、信访等部门)外出1日之内的须经镇分管领导同意后,并报镇党政办公室备案;外出2日以上(含2日)的须经镇主要领导同意后,并报镇党政办公室备案。
三、干部请假报备要求
(一)外出请假报备事项应以书面形式报告。除紧急情况外,一般提前3个工作日报送书面报告。
(二)各村居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外出,必须确定1名负责同志主持本村居本部门工作。
(三)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内容包括外出人员、事由、时间、地点(外出期间如行程变化,应及时报送补充报告),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姓名、职务。
(四)干部外出期间必须保持通讯通畅,不得无故中断联系。返回后,立即履行销假手续。
四、严肃干部外出请假报备纪律
(一)各村居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工作。
(二)各村居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执行外出请假报备制度,对不执行请假报备制度的干部,要严肃批评;对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三)镇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干部外出的登记和反馈,协助镇主要领导做好执行外出报备制度的有关工作。
附件:外出请假报备单
中共马坝镇委员会 马坝镇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17日
附件
外出请假报备单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姓 名 | | 职 务 | |
外出事由 | |
离开时间 | | 返回时间 | |
外出地点 | |
联系方式 | |
临时主持工作 的负责同志 | |
备 注 | |
注:该报备单报送至镇党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