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 | 医疗卫生 | 体裁分类 | |||
| 索 引 号 | 11320830MB19604259/2025-00002 | 发布机构 | 盱眙县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
| 文 号 | 公开日期 | 2025-01-07 | |||
| 文 号 | 公开日期 | 2025-01-07 | 失效日期 | ||
| 名 称 | 盱眙县拟新增医保协议管理医药机构公示(2024年度第五批) | ||||
| 关 键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效说明 | |||||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关于执行长三角地区定点医药机构确定评估指标的通知》(淮医保发〔2024〕10号)等文件规定,经医疗机构申请,医保中心受理初审、现场勘察、综合评估,以下2家医疗机构具备我县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条件,现予以公示:
盱眙福康顺精神病医院
盱眙恒硕血液透析中心
公示期限自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13日止,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来人、来电或来信等形式,向盱眙县医疗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和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必要时应提供真实数据;反映者须提供真实姓名及确切的联系方式,以便查结后回复。对反映内容不实或隐瞒自己真实身份的,不予回复。
监督电话:0517-89720212
邮 编:211700
通讯地址:盱眙县医疗保障局(企业服务大厦10楼1010室)
盱眙县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