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346096/2019-00001 | 分 类 | 水利、水务,请示 |
发布机构 | 盱眙县水务局 | 公开日期 | 2019-05-14 |
标 题 | 关于我县长港水库、河桥水库水源地开展达标建设和桂五水库、仇集大涧等4个水源地进行安全评估的请示 | ||
文 号 | 盱水发〔2019〕73号 | ||
时效说明 |
县政府:
我县供水格局较为特殊,全县共有集中式地表水水源地11个。除了龙王山水库、淮河河桥、化农水库、入江水道朱楼和洪泽湖桥口引河等5个日供水万吨以上水源地,还有淮河泗州水厂、仇集大涧清泉水厂、河桥水库河桥水厂、桂五水库桂五水厂、长港水库长港水厂、淮河茅湖水厂等6个农村日供水万吨以下地表水水源地。经检查,除了长港水厂和河桥水厂水源地环境较好,具备保留条件外,其余四个水厂水源地存在保护区难以划分,点源面源污染以及交通桥梁设施等问题,难以开展达标建设。
根据《关于下达全市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任务的通知》(淮水资〔2019〕3号),我县长港水库、河桥水库水源地应于今年年底前完成达标建设任务,桂五水库、仇集大涧、泗州淮河、茅湖淮河水源地应于2020年10月前由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供水后依法核销。
为切实履行饮用水源地保护职能,完成环保督察交办任务,按照部门职能分工,特请示由县水务局牵头编制长港水库、河桥水库水源地达标建设方案,并对其余四个水源地进行安全评估,由县环保局牵头编制长港水库、河桥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并负责报批。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盱眙县水务局
2019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