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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45982/2026-00051 分  类 规范性文件 通知
发布机构 盱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盱眙县民政局 盱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6-08-03
标  题 关于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  号 盱发改发〔2026〕40号
时效说明 有效
关于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进一步规范我县殡葬服务收费行为,保障群众基本服务需求,促进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省发改委 省民政厅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5〕69号)、《淮安市公墓管理实施办法》(淮政规〔2024〕7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淮发改办〔2025〕116号)等文件要求,全面推行“殡葬收费清单制、公墓墓葬一价清、所有收费全公开、清单之外无收费”管理机制,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殡葬服务收费项目清单管理

  我县殡仪馆、墓园区殡葬服务项目分为基本服务项目和延伸服务项目,殡葬基本服务项目清单和延伸服务项目清单由县民政部门会同县发展改革部门在市公布的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项目清单范围内编制,清单实行动态更新,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

  (一)殡葬基本服务项目。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包括遗体接运、遗体存放、穿(脱)衣、遗容整理、告别厅(守灵厅)租用、遗体火化、骨灰寄存、公益性公墓墓(格)葬、节地生态安葬、公墓维护管理共10项(详见附件1)。殡葬基本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收费标准由县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县民政部门在成本调查基础上,按照非营利原则,根据财政补贴情况制定公布。因新改扩建导致成本变化确需调整的,严格依法依规制定。殡仪馆内转接服务属于其标准化作业内容,不得另行收取费用。

  (二)殡葬延伸服务项目。殡葬延伸服务项目包括遗体外运、特殊遗体整理、经营性公墓墓(格)葬共3项(详见附件2)。殡葬延伸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殡葬服务机构根据成本、社会承受能力、市场需求状况合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经县民政部门审核公示后,抄报县发展改革部门。

  个性化安葬需求、殡仪服务、代客祭扫、网络祭扫等特殊情况,按照双方合同约定执行。

  二、健全公墓收费分类定价管理

  公墓收费实行分类定价管理,包括公益性公墓墓(格)葬费、经营性公墓墓(格)葬费、公墓维护管理费。公墓墓(格)葬费是指墓穴等墓葬设施(含立体式骨灰安葬)墓地(格)费用、落葬服务费用(含再次合葬的落葬费用)、墓碑墓体费用以及相关材料等费用,实行“一价清”,不得价外收取与公墓墓(格)葬相关的其他费用。提倡和鼓励节地生态安葬、骨灰立体安葬、骨灰撒散(江葬、海葬)、不保留骨灰、林草地复合葬法。禁止将公益性公墓变更为经营性公墓。

  (一)规范公益性公墓墓(格)葬费管理。公益性公墓墓(格)葬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收费标准由县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县民政部门,按照非营利原则,综合考虑建设成本、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依法依规制定。相关公墓经营单位结合建设成本差异等情况和非营利原则,确定不同墓(格)型具体收费标准,经县民政部门审核后,报县发展改革部门备案。

  (二)规范经营性公墓墓(格)葬费管理。经营性公墓墓(格)葬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公墓经营单位根据经营成本、社会承受能力、市场需求等合理确定。县民政部门会同县发展改革部门建立收费标准备案会商机制,经部门会商审核确认,由县民政部门公示后,报县发展改革部门备案。

  (三)规范公墓维护管理费管理。公墓维护管理费指公墓经营单位收取的日常管理及维护等费用。公益性公墓和政府举办或参与举办的经营性公墓维护管理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收费标准由县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县民政部门制定公布。其他经营性公墓维护管理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公墓经营单位根据经营成本、社会承受能力、市场需求等合理确定。公墓维护管理费经县民政部门审核后,报县发展改革部门备案。

  公墓维护管理费原则上按年计收,双方可以合同约定方式确定计收方式,如一次性收取,最长收费年限不得超过20年。经营性公墓单位应当提取墓葬费的5%建立维护基金,实行专账管理,在县民政部门的监督下专门用于墓位的维护和管理。

  本通知实施前双方已签订墓葬服务协议的,按照协议签订时的收费政策执行。

  三、切实规范殡葬用品价格管理

  (一)统一殡葬用品清单。市民政部门统一制定全市殡葬用品清单(详见附件3),原则上殡葬基本服务项目清单中的殡葬用品不得列入殡葬用品清单范围。县民政部门、县市场监管部门指导殡葬服务单位,在市公布的殡葬用品清单范围内,建立服务单位殡葬用品销售清单,载明用品名称、计费单位、销售价格等内容,统一殡葬用品销售清单公示样式,并抄报县民政部门、县市场监管部门,主动接受监督。

  (二)合理确定殡葬用品价格。殡葬服务单位要始终坚持公益属性,参考商品招标购进价格、市场平均价格水平、社会可承受能力等,合理确定殡葬用品价格,并保持相对稳定。在销售殡葬用品时,要遵循自愿原则、明码标价、诚信经营,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使用自带商品,主动接受相关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三)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县民政部门、县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殡葬服务单位销售殡葬用品的价格管理,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坚决遏制高价销售行为。

  四、强化殡葬服务收费行为监管

  (一)落实优惠减免政策。殡葬服务是面向全社会的特殊公共服务,坚持基本殡葬服务的公益属性,严格落实各项惠民殡葬政策,具体按我县现行惠民殡葬相关政策执行,执行期间如遇惠民殡葬政策调整的,从其规定。

  (二)严格收费公示制度。殡葬服务单位应规范收费票据管理,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要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开基本服务项目清单、延伸服务项目清单、殡葬用品销售清单,主动公示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计费单位、优惠减免政策、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

  (三)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县市场监管部门、县民政部门要加强殡葬服务收费行为监督检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查处殡葬服务单位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价格权益。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盱发改发〔2021〕34号)同时废止。其他此前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如遇国家、省、市有关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本通知实施满两个会计年度后,结合成本监审结果,对相关服务收费标准适时予以调整。

  附件:

  1.盱眙县殡葬基本服务项目清单(试行).pdf

  2.盱眙县殡葬延伸服务项目清单(试行).pdf

  3.淮安市级殡葬用品清单(试行).pdf

  4.公墓墓(格)葬费和维护管理费备案表.pdf

盱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盱眙县民政局

盱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