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345851/2026-00014 | 分 类 | 县政府文件/人事信息/机关事务 通知 |
| 发布机构 | 盱眙县人民政府 | 公开日期 | 2025-12-11 |
| 标 题 | 县政府关于王闯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 ||
| 文 号 | 盱政干〔2025〕10号 | ||
| 时效说明 |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各委办局,县直各单位:
根据盱委〔2025〕105号文件通知,经县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王闯同志任县金融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费睿智同志任盱眙国有联合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殷禹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刘传玺同志任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姚家泉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县公安局督察大队大队长、第一副督察长职务;
杨玉祥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免去县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付奎同志任县公安局水上派出所所长,免去县公安局古桑派出所所长职务;
赵军同志任县公安局盱城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县公安局桂五派出所所长职务;
刘晓斌同志任县公安局新城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县公安局淮河派出所所长职务;
李开雷同志任县公安局管仲派出所所长,免去县公安局管镇派出所所长职务;
柏广俊同志任县公安局穆店派出所所长,免去县公安局维桥派出所所长职务;
陈磊同志任县公安局黄花塘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秦枫同志任县公安局桂五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赵标同志任县公安局河桥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贺百川同志任县公安局淮河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牛辉同志任县公安局天泉湖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林青同志任县公安局古桑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潘海军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齐凤林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黄浩浩同志任县水务局副局长;
孙红中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华伟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张晓青同志任县数据局副局长,免去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王兆眙同志任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免去沈杰同志县金融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俞建飞同志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祥同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郁从波同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龚志军同志县公安局水上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晏梅同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滢滢同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庄信龙同志县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孙玉喜同志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卞龙同志黄花塘新四军军部旧址纪念馆馆长职务;
免去杨照祥同志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张玉兵同志县重大项目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孙建斌盱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盱眙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