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345982/2026-00006 | 分 类 | 生态环境 报告 |
| 发布机构 | 盱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日期 | 2026-02-05 |
| 标 题 | 2025年度盱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报告 | ||
| 文 号 | |||
| 时效说明 | |||
2025年,我委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坚定不移走绿色低碳发展道路,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1.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重大建设项目和产业布局规划实施中的环境社会风险防范与化解工作。推进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循环化改造。
职责完成情况:
一是紧扣项目痛点难点,全力强化能耗保障支撑。成功促成总投资51亿元的重大无染彩项目,先后通过县政府初步论证、市重特大项目评估小组综合评审,最终由市政府认定为市级能耗要素保障项目,开创了我县首个完成市级能耗要素保障的重特大项目先例。
二是严格按照《江苏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5年版)》文件要求,做好两高项目把关,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2.优化能源结构布局,推进产业绿色发展,培育壮大新动能。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职责完成情况:
一是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根据省、市文件要求,按照既定开发序时,稳步推进我县陆上风电项目建设。
二是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严把项目准入关,配合县“一办六组”开展招引项目研判。
3.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健全全县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按生态保护补偿职责分工组织实施本领域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职责完成情况:
一是推动《盱眙县碳达峰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推进碳足迹平台应用,组织企业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和认证工作,充实实景数据库,搭建碳足迹平台应用生态,培育绿色低碳服务。二是积极向上争取,组织企业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污染治理和节能降碳专项和“两新”超长期特别国债。
4.统筹协调能源“双控”中能源消耗总量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能源消耗总量控制工作。
职责完成情况:
根据国家、省固定资产节能审查有关文件要求,牵头能耗双控责任部门,有的放矢地开展能耗双控和节能审查等工作。把牢节能审查源头管控关,强化项目节能审查工作制度,做好节能审查和验收工作,推动项目合法合规发展。
5.负责全县煤炭市场和经营的监督管理,承担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组织实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负责全县减煤相关工作,实施燃煤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关停淘汰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的燃煤机组。
职责完成情况:
根据省、市文件统一煤炭消费控制目标,督促企业科学合理安排用煤计划,严格控制煤炭消费量,持续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并做好摸底统计。
6.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利于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的价费政策,制定调整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政府定价管理的价格和收费标准。
职责完成情况:
编制盱眙县涉企行政事业性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包含污水处理费和城镇垃圾处理费。
7.按照职责分工,推广、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治理。
职责完成情况:
贯彻落实《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对城镇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等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项目,严格遵循新机制总体要求和实施规范。
8.负责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供应保障,加快输电通道建设,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县外来电比例。
职责完成情况:
持续补强网架结构,提升电网资源配置能力,满足新能源接入需求,进一步提高新能源装机占比。
9.发展清洁能源,积极发展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有序发展水能等可再生能源,清洁高效高质量发展火电,安全高效发展核电,推动能源结构低碳化。承担新能源科技进步和装备相关工作。
职责完成情况:
积极推进光伏发电市场化并网项目以及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不断提高我县太阳能发电总装机规模。
10.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迅速传达管控要求,重点督查检查城区、镇街并指导城区、各镇街督查检查非统调机组发电用煤情况,落实日报告制度。
职责完成情况:
积极落实省市有关精神,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求,做好重污染天气期间能源供需平衡保障工作。
11.提出农村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职责完成情况:
2025年开展全县范围内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调研,对我县森林防火阻隔带覆盖范围、森林火灾扑救效率、装备配置、救援物资运输等进行多方位、多角度实地勘察分析,形成可行性需求分析报告,并组织实施森林防火阻隔提升工程,将防火功能与景观功能有机结合,完成专用防火通道建设81.3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