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346096/2025-00014 | 分 类 | 水利、水务 |
| 发布机构 | 盱眙县水务局 | 公开日期 | 2025-11-12 |
| 标 题 | 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事项完成情况的公示(第4项) | ||
| 文 号 | |||
| 时效说明 | |||
《淮安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事项整改方案》明确的第4项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央督信访4:淮安市盱眙县黄花塘镇豆坝水库、蔡坝水库、秦营水库、马坝镇丰收水库、穆店镇国庆水库、盱城街道青年水库,上述水库均存在以下问题:1.水体混浊,伴有异味,经常性投喂鱼饲料和畜禽粪便污染水质,属于劣Ⅵ类水质,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和总磷等指标均超标;2.过度养殖,垂钓者众多,生活垃圾随意丢弃;3.非法层层转包。
二、责任单位
盱眙县委、县政府
三、验收单位
淮安市水利局、淮安市农业农村局
四、整改目标
加强水库养护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五、整改时限
2025年12月
六、整改措施
1.加强水库的管理与保护,对已发包的水库,禁止投喂影响水质的饲料、药物和动物粪便;建立规范水库养殖机制,严格按照省水利厅《进一步加强水库运行管理的监督指导意见(试行)》《盱眙县水库经营管理办法》等要求,对新发包的水库一律采用“人放天养”生态养殖模式,不投饵投料,提高健康养殖水平。
2.在水库现场新增“禁止垂钓、禁止投料”警示牌,已要求水库巡查人员增加巡查频次,发现擅自垂钓人员第一时间劝离并常态化保持水库环境卫生。
3.加强水库转包管理。对青年水库承包人和养殖人进行教育,书面告知承包人不得再次转包,发现后终止合同;加强水库经营管理,水库管理单位将加大对水库经营监督管理,规范签订水库发包协议,合同中明确规定未经发包方的许可不得随意转包、分包、续包,否则转包合同无效。
4.今后定期对水库水质开展监测,对水质异常的水库一律停止投放饲料,同时开展污染溯源排查,确保不对水库水质造成进一步影响。
七、整改完成情况
1.已加强水库经营养殖,制定相关管理规范,水库现场已无投饵投料情况,采用“人放天养”的生态健康养殖模式。
2.在水库现场已新增“禁止垂钓”“禁止投料”警示牌,水库巡查人员已加强巡查,水库大坝有电子小喇叭播放,现场未发现垂钓行为及生活垃圾。
3.已加强水库转包管理。现水库管理单位已书面告知,水库管理单位不得转包,加大对水库经营监督管理,规范签订水库发包协议,合同中明确规定未经发包方的许可不得随意转包、分包、续包,否则转包合同无效。
4.已分别于9月4日、9月29日对6座水库开展了2轮水质检测;结果显示,除9月4日检测小蔡坝、豆坝两座水库总氮指标超过超V类水标准外,9月29日检测小蔡坝、豆坝两座水库总氮指标在V类水标准范围以内;全部6座水库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和总磷指标数值两次检测均在V类水标准范围以内。
目前,该事项已完成整改目标任务,措施落实到位,持续加强水库养护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25日)向盱眙县水务局反映。
监督电话:0517—88226505
电子邮箱:32670686@qq.com
盱眙县水务局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