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347021/2025-00081 | 分 类 | 乡村振兴/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
| 发布机构 | 盱眙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日期 | 2025-11-03 |
| 标 题 |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盱眙县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
| 文 号 | |||
| 时效说明 | |||
各相关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内各有关经营主体: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省级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苏财农改〔2025〕26号)要求,依据《关于印发〈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方案〉的通知》(盱农发〔2024〕32号)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支持在马坝镇高桥社区、马庄社区、白鹤村、永兴村、万斛村、三官村,黄花塘镇旧铺社区、芦沟社区、岗村、黄花塘村、华塘村、新铺村、时家集村、茶场,穆店镇永华村、桃园村等3个镇15个村、1个茶场范围内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的村集体、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养殖户等。
二、项目类型及支持范围
(一)稻虾共生模式创新项目。创新稻虾共生综合种养模式,支持开展小龙虾大棚反季节养殖(或暂养)、小龙虾水花苗可控化繁育等模式示范。要求小龙虾养殖(或暂养)大棚面积在2000m2以上;小龙虾水花苗可控化繁育低温保存库面积在500m2以上,并配套大棚促产温室、智慧监控系统等设施设备。
(二)小龙虾新品种推广养殖补贴项目。积极推广养殖小龙虾新品种,对具备小龙虾新品种证书、良种场资格以及苗种生产许可证的养殖主体,按照新品种销售额的5%给予补贴。
(三)龙虾精深加工产业园区(企业)集聚建设项目。优化盱眙龙虾产业布局,补齐产业发展短板,做强二产加工业。支持入驻盱眙龙虾超级工厂的加工企业或单位建设水产品美食研发中心。
(四)盱眙全球龙虾交易中心提升项目。对符合提升项目要求的小龙虾检测中心、价格指数中心的主体进行扶持。
三、补助方式及标准
(一)补助方式。小龙虾新品种推广养殖补贴项目采取“直接补助”方式予以补助。其他项目资金采取“先建后补”方式予以补助,待项目建成后,由项目实施单位申请县农业农村局验收,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补助资金。
(二)补助标准。项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总额665万元,其中:稻虾共生模式创新项目300万元;小龙虾新品种推广养殖补贴项目75万元,若实际申请补助金额累计超过75万元,则按照销售额比例进行补贴;龙虾精深加工产业园区(企业)集聚建设项目210万元;盱眙全球龙虾交易中心提升项目80万元。除村集体项目外,其他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养殖户等承建申报的项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50%。
四、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限为2025年7月至2026年6月。
五、实施程序
(一)公开申报。各相关主体开展项目申报,其中小龙虾新品种推广养殖补贴项目申报主体填报小龙虾新品种推广养殖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其他项目申报主体填报2025年盱眙县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申报表(附件2)。
(二)项目立项。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拟定项目立项意见,报经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立项。
(三)项目实施。项目实施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县农业农村局批复,并严格按实施方案要求开展项目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需方案调整应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批复。
(四)项目验收。项目实施单位对照项目实施方案建设内容,完善验收资料,开展第三方审计,并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由县农业农村局制定验收方案,组织专家开展验收。
六、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小龙虾新品种推广养殖补贴项目申报主体提交小龙虾新品种推广养殖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附件资料。其他项目申报主体提交2025年盱眙县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申报表(附件2)、承诺书(附件3)、经营证照复印件(包含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
(二)资料报送
所有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编制页码,制作目录,并按页码顺序胶装成册。纸质材料一式五份于2025年12月5日前(小龙虾新品种推广养殖补助资金申请表于2026年4月30日前)报县农业农村局龙虾中心。凡逾期申报或申报资料不全者,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晓鹏,联系电话:0517-89725856,电子邮箱:xmj4198@163.com。
2.2025年盱眙县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申报表.docx
盱眙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