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347021/2025-00056 | 分 类 | 乡村振兴/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告 |
| 发布机构 | 盱眙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日期 | 2025-09-10 |
| 标 题 | 关于组织开展智慧农业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遴选公告 | ||
| 文 号 | |||
| 时效说明 | |||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智慧发展理念,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数字化、智慧化为重点,加快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业深度融合,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苏农计〔2025〕18号、苏财农〔2025〕36号)、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畜禽规模养殖场数字化建设指南和畜牧产业园智慧化建设指南的通知》(苏农办牧〔2023〕10号)等文件规定要求,现组织开展智慧农业发展项目申报工作。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积极宣传项目申报政策,现计划在全县范围内遴选符合条件的主体,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主体
县内纳入直联直报系统内养殖场企(户)。
二、申报条件
(一)设施经营主体有参与项目实施意向,且能积极响应国家及各级政府农业产业发展政策,并积极配合项目建设工作;
(二)养殖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三)养殖场已在农业农村部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备案,取得养殖代码;
(四)同一项目原则上不得重复申请不同专项资金,有规定明确需省级支持的项目除外;
(五)近三年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无未修复的严重失信行为;
(六)近三年未因违反有关规定被禁止申报专项资金;
(七)建设内容在2025年开工或者在建;
三、资金和奖补办法
项目奖补资金全部为省级资金,项目建设总资金按照省级财政资金30%,自筹资金70%以上,用于推进农牧结合种养循环数字化智能化提升,推动产业链条延伸,加强中控平台等信息设施建设。资金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予以奖补,工程建设采取招标或议标的方式,资金专款专用。项目建成后,报县农业农村局邀请专家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资金。
四、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根据项目申报要求编制项目申报承诺书自主申报,所在镇街审查同意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汇总;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技术、工程、财务等方面的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拟定项目立项意见,报经局班子会集体研究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立项;项目立项获批后,申报单位及时科学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县农业农村局班子会审定批复实施;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实施方案要求开展项目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需方案调整应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批复。
五、申报期限
项目申报期限截止至2025年9月19日。
六、申报材料
1.2025年盱眙县智慧农业发展项目申报书(附件1)。
2.盱眙县智慧农业发展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2)。
3.2025年盱眙县智慧农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附件3)。
4.关于印发畜禽规模养殖场数字化建设指南和畜牧产业园智慧化建设指南的通知(附件4)。
七、其他要求
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五份,统一A4纸装订,于2025年9月19日前报至县农业农村局1117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文本。凡逾期申报或申报资料不全者,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国平,联系电话:0517-89725891,电子邮箱:hjjxsz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