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346002/2025-00069 | 分 类 | 人大代表建议 |
发布机构 | 盱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开日期 | 2025-05-28 |
标 题 | 关于对盱眙县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8号议案的答复 | ||
文 号 | 盱自然资函〔2025〕9号 | ||
时效说明 |
张建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规范我县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制,推动设施农业用地项目健康、有序发展,助力乡村产业振兴,我局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苏自然资规发〔2020〕3号)等文件要求,扎实开展了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等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服务意识,引导合理选址
为合理、规范用地,提升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效率,我局积极组建了业务交流群,及时与属地镇(街)交流设施农业用地的相关问题,并为镇(街)提供解决思路。对《关于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苏自然资规发〔2020〕3号)、《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附属(配套)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管理事项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2〕354号)、《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等相关文件进行政策解读,明确设施农业用地范围、用地规模以及设施农业用地使用和管理的相关要求;同时,提前介入,主动对接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水务、林业等相关部门,与用地单位及时沟通,精准指导,严格项目用地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水库管理线、公益林等法定管控边界,确保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林保规划、生态管控区等政策要求。
二、开展宣传引导,提升备案效率
为切实增强用地单位依法依规使用设施农业用地的意识,我局积极拓展宣传渠道,充分利用“地球日”、“土地日”等组织各中心所设立街头咨询台,印发政策解读宣传册,赠送宣传小礼品等活动,局相关科室利用微信、QQ等互动平台加强与镇(街)业务人员的沟通,初步制定备案流程、材料告知书以及参考模板,指导镇村、农户等办理备案使用,如有政策调整,则根据新政策完善备案流程,为提升备案效率提供支撑。
三、规划产业布局,保障用地需求
目前,我县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充足,对于确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项目,经用地单位或项目所在地政府报经县政府同意后,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全额予以保障。对于农村一二三产项目,用地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且位于规划发展村庄内,对于现行分类为搬迁撤并村庄、其他一般存的村庄,确需实施建设的,需由所在乡镇承诺并报经县政府同意后期将其调整为规划发展村庄后方可办理。同时,根据省自然资源厅、省发改委、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工作细则》要求,镇街申报用地的项目需位于县级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项目库中。符合上述条件后,由我局编制相关材料逐级上报市政府审批。近年来,我局一直按照每年不低于5%的要求,专项安排用地计划指标用于保障农村一二三产项目用地,2024年安排农村一二三产项目用地计划占全年安排用地计划指标达11%(约220亩),切实保障了我县农业设施用地需求。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靠前服务、主动作为,强化与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务、各镇(街)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在村规编制阶段,我局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衔接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和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结合当地现代农业发展需求,提前谋划设施农业用地布局,预留发展空间;在项目落地阶段,加强选址指导,合理规划设施农用地规模。同时,创新宣传手段,提升群众合法合规用地意识,推动我县设施农业健康发展,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盱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