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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45982/2025-00013 分  类
发布机构 盱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开日期 2025-06-03
标  题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文  号
时效说明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淮安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的第五项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两高”项目发展把控不严,淮安市在建、拟建“两高”项目65个,预计“十四五”新增综合能耗258万吨标准煤,超出“十四五”拟定的新增能耗控制目标。

  二、责任单位:盱眙县委、县政府

  三、验收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生态环境局

  四、整改目标: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依法依规分类整改,完善能源消费总量指标确定方式,推进“十四五”新增能耗达到目标要求。

  五、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1.严把“两高”项目管理。按照省市“能耗双控”和“两高”管理有关文件要求,严把“两高”项目关,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督促发改、工信部门建立“两高”项目台账,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按照省相关要求进行整改。严格实施节能审查,落实能耗指标替代要求,新上“两高”项目严格重点行业企业能效约束,能效水平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主要耗能设备与通用设备能效等级达到一级标准,严把“两高”项目准入门槛。

  2.健全管理工作机制。对存量和技改“两高”项目,由工信部门牵头不定期开展节能监察专项活动,做到年综合能耗5000吨以上“两高”项目能耗在线监测全覆盖;对在建、拟建“两高”项目,由发改部门牵头形成自查自纠清单,不定期开展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通报、约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责;对拟建“两高”项目,明确行政审批部门在项目批复前必须取得发改和工信部门一致意见,严格审批管理。

  3.深入推进“能耗双控”工作。以降低能耗强度为核心,大力推进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工业节能技改、节能监察、全社会节能等工作。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完善能源消费总量指标确定方式,落实新增可再生能源、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要求。

  七、整改完成情况:

  按照“两高”项目最新认定标准《关于印发〈江苏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苏发改规发〔2024〕4号),“十四五”以来,我县没有“两高”项目提请省市开展单独开展节能审查,没有在建、拟建“两高”项目,不存在“两高”项目节能审查越权审批违规行为。对照整改方案,我县有力落实了整改措施,在整改时限内已达到整改目标。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17日)向盱眙县委县政府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整改责任单位):0517-80919699

  电子邮箱(整改责任单位):xyxfgwzhk2025@163.com

  中共盱眙县委  盱眙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