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345800/2025-00081 | 分 类 | 生态环境/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批复 |
发布机构 | 淮安市盱眙生态环境局 | 公开日期 | 2025-04-21 |
标 题 | 关于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三河分公司2024年度三河分公司“百万亩农田改造建设项目”新建烘干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文 号 | 淮盱环复〔2025〕21号 | ||
时效说明 |
项目代码:2402-320830-89-05-930925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三河分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三河分公司2024年度三河分公司“百万亩农田改造建设项目”新建烘干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相关报批申请材料收悉。根据《江苏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书(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防护措施、防范环境风险措施和你单位承诺的前提下,仅从环保角度,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你单位应当严格落实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提出的生态影响和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同时,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项目竣工后,应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
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的环保日常监督管理由生态环境执法部门按照有关职责实施;发现存在不符合告知承诺制或环评文件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审批部门依法撤销审批决定,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均由你单位承担。
2025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