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345800/2025-00023 | 分 类 | 生态环境/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批复 |
发布机构 | 淮安市盱眙生态环境局 | 公开日期 | 2025-01-24 |
标 题 | 关于盱眙鑫特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盱眙天泉湖镇300MW渔光、农光、林光互补光伏复合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文 号 | 淮盱环复〔2025〕5号 | ||
时效说明 |
项目代码:2311-320830-89-05-141872
盱眙鑫特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盱眙鑫特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盱眙天泉湖镇300MW渔光、农光、林光互补光伏复合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盱眙县6、7、8号片区地块涉及天泉湖镇及黄花塘镇部分区域,项目总投资12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8万元,项目占地面积6909亩(含升压站13335平方米),建设装机容量交流侧为300MW,同步建设30MW/60MWh储能调峰电站项目,其中220kV升压站(同步建设30MW/60MWh储能电站)及电网接入输电线路不在本环评范围内。
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项目技术评估意见,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生态环境角度考虑,原则同意你单位按《报告表》所述内容进行项目建设可行。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单位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落实以下要求:
1.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加强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2.根据《报告表》所述,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坑塘水面、其他园地、其他草地等,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省级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耕地以及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且项目已纳入《盱眙县光伏项目空间布局专项规划(2023-2035年)》,你单位应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限制施工范围,避免对周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产生不良影响。
3.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划拨范围内,尽量选择较为平坦的场地作为临时施工场地,土方分层开挖分层回填,回填之前集中堆放,土层表面覆盖苫布,同时在堆场周围修建排水沟等排水设施,并做好临时堆土的围护拦挡;工程施工过程中,杜绝不必要的植被破坏,对施工用地和基坑及时回填平整、材料运输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尽可能利用已有道路;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施工过程中减少施工噪声,避免对野生动物活动的影响;合理规划施工方式和施工时间,避免在风沙、雨、雪天施工;施工前养殖户将塘内水产品进行打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工作,严禁施工人员捕捉、猎杀、捕捞野生动物和鱼类。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并开展生态恢复、绿化工作,恢复原有地貌,减缓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恢复等保护措施。
4.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严禁直排各施工鱼塘、沟渠。施工废水、施工设备及车辆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内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便携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农肥。
5.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强化施工场地扬尘污染控制,施工单位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设备,选择低排放的柴油发电机,使用优质柴油,合理控制柴油发电机的负载,避免低负载运行;施工现场封闭管理,设置施工围挡,施工现场进出口道路应硬化;对土方、易产生扬尘物料、裸露地面、建筑垃圾等采用覆盖、绿化、喷淋等有效防尘措施;运输、装卸易产生扬尘物料使用封闭式车辆运输、严格控制运输车辆限速行驶、定期在施工区及运输路段洒水等措施减小扬尘对环境的影响;设置车辆清洗台对出场车辆进行清洗,以减少泥土被带出施工场地、污染公路路面;选用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要求的涂料,并密封贮存;选用环保清洁的焊料和焊接技术。施工期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表1限值。
6.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规划施工场地,合理分布施工机械,尽可能将高噪声设备设在远离敏感点区域,并设置临时隔声措施、隔声围挡;尽量采用低噪设备,未经批准,不得在夜间使用产生严重噪声污染的电锯、风镐等高噪声设备;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运输建筑材料和进行土方挖掘的车辆,应当在规定的时间段作业,施工车辆途经村庄,应尽量降低车速,禁止鸣笛,防止噪声扰民。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合理布局等措施,变压器周围或靠近噪声敏感点等处应保证足够的距离,设置隔音墙、吸音板,光伏区场界外1m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声敏感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
7.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项收集、贮存和安全处置措施。施工期废油(HW08)、废油漆桶(HW49)和运营期产生的废变压器油(HW08)与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签订委托处置协议,即产即清,不得在场(厂)区贮存;沉淀池沉渣与建筑垃圾运至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受纳场所处置利用,施工期安装过程损坏的材料和组件组件(包括太阳能电池板等)、运营期检修更换的废太阳能电池板直接由厂家回收处理,不得在场(厂)区贮存;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8.加强环境风险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所述的各项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变压器检修平台下方设有事故油池,单个容积为0.4m3,共146个事故油池,合计58.4m3。进一步健全污染事故防控和应急管理体系,编制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三、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你单位应当对《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
四、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纳入施工合同;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开展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和使用。
五、按《报告表》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六、你单位应对污水处理、粉尘治理等污染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七、淮安市盱眙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项目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八、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2025年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