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34607X/2024-00018 | 分 类 | 财政、金融、审计 通知 |
发布机构 | 盱眙县财政局 盱眙县农业农村局 盱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日期 | 2024-09-25 |
标 题 | 关于印发《盱眙县2024年稻谷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盱财建〔2024〕3号 | ||
时效说明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各相关单位:
为提升农民种粮积极性,保障农民种粮基本收益,稳定稻谷产能,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研究制定了《盱眙县2024年稻谷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按照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盱眙县财政局 盱眙县农业农村局 盱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盱眙县2024年稻谷补贴政策实施方案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主要农产品保障战略,鼓励引导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稳定和扩大稻谷生产,保障农民种粮基本收益,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下达2024年稻谷补贴资金的通知》(苏财建〔2024〕7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稻谷补贴和棉花大县奖励资金管理的通知》(苏财建〔2023〕1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重点突出,注重绩效。此项补贴同特定作物稻谷挂钩,进一步明确“谁种粮、谁受益”“应享尽享、应补尽补”的政策目标,突出工作绩效。
(二)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补贴发放全过程阳光操作,公开透明,确保补贴公平公正落实到位。
二、补贴范围与对象
(一)稻谷生产环节
稻谷补贴的范围与对象为全县范围内从事水稻种植的稻谷实际生产者,包括种植水稻的农户和规模经营主体。
(二)种植结构调整环节
1.补贴对象
种植结构调整环节补贴对象为全县范围内组织市场化收购、有粮食收购资格并纳入粮食部门统计范围及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本县粮食企业及本县内进行大米品牌建设的企业给予适当补助。
具体为:按照属地原则,我县境内2024年通过“国家粮油统计信息系统”平台上报统计报表、并组织市场化收购稻谷的企业或有大米品牌建设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补贴资金。
2. 补贴范围
(1)在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使用本县商业银行或农业发展银行贷款收购本县农户(含种植大户、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2024年种植的本区域优质稻谷品种,而且收购价格必须高于2024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中相应品种规定单价,并能提供《江苏增值税普通收购发票》的粮食企业,按贷款收购数量给予稻谷收购贷款利息补贴。县外人员在我县流转土地生产的粮食,需提供土地流转证明。
(2)组织市场化收购的粮食企业,稻谷收购贷款利息补贴期限为 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3)对2024年度江苏优质粮食工程建设中“苏米”“淮安大米”公用品牌的授权企业给予补贴。
三、补贴计发依据和标准
(一)稻谷生产环节
稻谷生产环节计发依据为2024年稻谷实际种植面积,土地流转的以签订的流转协议为准,协议明确稻谷补贴归属的按照协议办理;对虾稻共生等实施稻虾综合种养的土地,以水稻实际种植面积为准;对国家、省明确退耕的土地、未经批准开垦的土地等非法耕地上种植的稻谷不给予补贴,以促进绿色可持续发展。
稻谷生产环节补贴兑付给稻谷实际生产者,做到“谁种粮、谁受益”“应享尽享、应补尽补”。为压减直播稻种植面积,提高稻谷质量安全性,保障稻米品质,结合下达资金总额和实际统计面积,科学合理确定2024年稻谷生产环节补贴标准:
1.对直播方式种植的水稻,以亩为单位,补贴标准为30元/亩;
2.对非直播方式种植的水稻,以亩为单位,按照实际统计面积和扣除直播补贴余下的资金进行统一测算补贴标准。
(二)种植结构调整环节补贴标准
1.2024年稻谷收购企业贷款利息补贴以银行贷款额和优质稻谷收购数量为基数,按国家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4.35%)作为标准,根据核定贷款总额计算利息。
2.对被授予“苏米核心企业”的企业和“淮安大米”品牌授权企业分别给予5万、3万元奖励。每个企业只享受最高级别的补贴,不重复补贴。
种植结构调整环节补贴实行财政补贴总额控制,补贴优先落实优质大米品牌建设补贴,剩余的部分作为组织市场化收购稻谷贷款利息补贴总额。如全县据实统计利息补贴总额超过核定的稻谷收购贷款利息补贴总额,则在核定的利息补贴总额内按比例分配补贴资金。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稻谷生产环节
1.建立发放清册(2024年10月15日前)
稻谷生产者补贴由村民委员会根据《盱眙县2024年稻谷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积极组织稻谷生产者申报(具体补贴面积以实际种植面积为准),并登记造册(见附表1、附表3),稻谷生产者要签字确认,最后由经办人、村委会主任和村书记签字并加盖行政村公章后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审核。
2.完成公开公示(2024年10月30日前)
稻谷生产者补贴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对各村造册上报的补贴面积和金额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加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公章,并组织各行政村以村为单位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应在行政村公示栏和村民小组醒目位置一并进行。公示内容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姓名、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县镇(街)财政、县镇(街)农业农村部门举报电话等。公示有异议的要及时查实更正并再次张榜公布。
3.完成资金发放(2024年11月30日前)
稻谷生产者补贴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要及时汇总公示情况,填报分村汇总表(见附表2、附表4)正式行文报县农业农村、财政部门(一式两份,汇总表签字、盖章原件一并附文件中)。
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各镇、街道行文报送的稻谷实际生产者补贴资料进行汇总,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组织资金发放工作,补贴资金通过财政涉农补贴“一卡通”平台直接发放到户,并于2024年11月30日前全部发放到位。因各种原因造成补贴面积漏报、少报的,由相关镇、街道和村自行妥善处理,县财政不予补发漏报、少报补贴资金。
4.汇总上报
补贴资金发放结束后,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应及时将补贴情况以正式文件上报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
(二)种植结构调整环节
1.项目审核验收(2025年1月)
全县“国家粮油统计信息系统”平台上报统计报表的粮食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报送“盱眙县 2024年稻谷市场化收购补贴申请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会计师事务所,委托该会计师事务所对申报企业进行审计验收,重点审核企业的补贴申请资格、收购数量、收购价格、售粮人住址、收购支付金额、贷款总额、应付贷款贴息、企业品牌建设相关资料等,并登记造册,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确认。项目审计结束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项目审计验收详细报告。
申报补贴企业在项目审计时需提供下列资料:盱眙县2024年稻谷市场化收购补贴申请表(须附承诺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没有“三证合一”的企业还须提供企业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企业粮食收购许可备案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装订整齐的《江苏增值税普通收购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装订封面上标注生产年份、品种、数量、均价、金额。装订时需剔除品种、价格、售粮人不符合本方案规定的发票以及非商业贷款收购的发票;贷款及利息相关证明,企业须提供2024年贷款明细账、银行贷款流水明细账、银行利息收取凭证等相关资料;企业2024年登记稻谷收购的原材料库存明细账;创建优质大米品牌的企业需提供相关的批复和证明材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出具的企业2024年通过“国家粮油统计信息系统”报送统计报表的证明。
2.公示(2025年3月)
对符合申报条件并经过审计验收的稻谷收购企业在县政府网站上进行信息公开公示,公示内容为: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贷款银行名称、补贴项目、补贴标准、补贴金额以及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举报电话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及时查实,更正并再次信息公开。
3.补贴资金发放(2025年4月)
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局将经公示的企业稻谷收购环节补贴材料及相关资料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按国家有关预算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进行资金拨付。
4.汇总上报(2025年4月)
县财政局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对本县稻谷收购环节补贴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正式文件,分别报送省财政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协同和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密切部门合作,抓好工作落实。稻谷补贴工作由县人民政府负总责,财政、农业农村、发改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对辖区内补贴工作具体负责,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和村民委员会对补贴对象、补贴面积和种植方式的真实性负责。县各有关部门、镇政府(街道办)要指定专人负责,切实抓好稻谷补贴工作的落实,发挥补贴政策效应。
(二)强化政策宣传。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要通过网络、报刊、电视、广播等多种渠道进行广泛宣传,让稻谷生产者、实施粮食收购企业全面了解稻谷补贴政策的意义和内容,以利稻谷补贴政策的落实。
(三)规范操作程序。各镇街要严格按照补贴发放规定做好补贴核定、登记造册、公开公示和审核汇总等工作。稻谷生产环节补贴资金发放必须全部通过涉农补贴“一卡通”信息系统操作,直接发放到稻谷生产者“一卡通”账户。稻谷收购补贴资金应直接发放到稻谷收购企业。补贴资金的发放必须坚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稻谷补贴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也不得抵顶其他任何款项。
(四)强化监督检查。一是设立监督电话。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盱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各镇(街)均需设立补贴监督电话,并在主要媒体或公示栏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二是要将稻谷补贴纳入地方财政就地就近资金监管范围,按照规定程序和方法,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三是做好补贴档案管理。建立补贴信息档案管理制度,夯实基础数据采集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确保补贴信息完整真实,以备查询。四是加强部门协作,完善监督机制。要建立财政、农业农村、发改、纪检监察等部门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及时整改发现问题,处理信访问题,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县财政局 0517-88263684
县农业农村局 0517-88278075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0517-89683773
附表:1.盱眙县2024年稻谷生产环节补贴分户登记清册(直播).docx
2.盱眙县2024年稻谷生产环节补贴分村汇总表(直播).docx
3.盱眙县2024年稻谷生产环节补贴分户登记清册(非直播).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