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347021/2024-00114 | 分 类 | 乡村振兴/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
发布机构 | 盱眙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日期 | 2024-09-24 |
标 题 | 关于开展盱眙县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的通知 | ||
文 号 | 盱农发〔2024〕103号 | ||
时效说明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按照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4〕80号 苏农计〔2024〕33号)、《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等专项省级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计〔2024〕23号 苏财农〔2024〕53号)、《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苏农便〔2024〕151号)要求,全面支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创新组织方式、集成高产模式、落实关键措施、强化引领带动,有效促进规模主体粮油单产水平持续提高,不断提升全县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能力,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目标要求,牢牢把握粮油规模种植主体这一关键,聚焦大豆玉米、油菜、小麦、水稻等主要粮油作物,支持种植主体优化组织方式、应用先进技术,充分挖掘地种肥药各要素、耕种管收各环节增产潜力,努力提高主要粮油作物关键技术模式到位率和覆盖率,推动将专家产量转化为农民产量、典型产量转化为大田产量,更好示范引领带动全县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均衡增产,切实为国家粮食安全作出盱眙贡献。
二、实施内容
(一)申报对象。为从事粮油规模种植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且不得与承担部级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省级绿色高户产高效丰产片建设等项目任务的主体重复。
(二)申报条件。根据我县规模种植实际情况,结合奖补资金。原则上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种植单一粮食作物集中连片规模不少于100亩(如有多个地块,则每个地块集中连片规模均不少于50亩,不含对外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油料作物不少于20亩,小麦平均亩产达400公斤以上、油菜达155公斤以上,有意愿承担单产提升示范观摩等任务。(2023年国调队小麦定案亩产379.7公斤、统计局油菜定案亩产145.74公斤)
(三)奖补标准与方式。奖补资金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根据奖补资金总体规模和绩效目标,给予种植主体50元/亩补贴,单个主体奖补金额不高于10万元,防止“垒大户”。
奖补资金参照以往各镇街农情调度上报的小麦、油菜面积进行分配(附件1)。采取主体自主申报、择优竞争的方式组织实施,各镇街通过实施主体生产过程记录表和不定期现场检查,根据主体关键技术措施到位、单产目标实现等情况,确定奖补对象资格。项目通过打卡方式,兑付奖补资金。
(四)技术路径
在作物选择上,根据我县实际,重点支持2024年秋播小麦、油菜的单产提升。
小麦。围绕提高播种质量,推广高产优质、抗赤霉病和抗穗发芽品种,突出秸秆还田、精细整地、适期适量适深机械匀播、草害综合治理,科学运筹肥水,施足基肥,植调增产提质,“一喷多防”,全面落实防灾减灾措施。
油菜。围绕提高播种质量、降损,推广耐密植、抗菌核病、抗倒伏、宜机收的高产品种,推进秸秆还田、精细整地、种子包衣、适期适量机械匀播、科学施肥、三沟配套、一促四防低损机收等技术。
四、实施步骤
(一)细化方案。各镇街要结合实际,制定本镇街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种植品种、面积规模、主推技术、单产目标等实施条件以及操作程序等。镇街方案盖政府章后于2024年10月20日前报县农业农村局统一汇总,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审核通过后同步组织实施。相关标准不低于全县标准。
(二)主体申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宣传动员符合条件的粮油规模种植主体积极参与、自愿申报。申报材料需明确作物种类、种植面积、关键技术、目标单产等基本信息。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要组织农技、经管业务负责人会同有关村(社区)共同进行审核确定承担项目的主体,并将申请表原件(附件2)、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3)于2024年11月10日前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备案,对县农业农村局审核通过的项目实施主体有关信息同时在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公开栏及县政府网进行公示。跨镇村流转耕地的申报主体,按营业执照注册经营场所所在地申报。
(三)过程记录。项目实施主体应按要求加强田间管理,落实关键技术,并在整地播种、肥水管理、病虫草害防控及机械收获等关键环节,以照片等形式记录应用的关键技术措施,同时认真填写生产过程记录表(附件4),实行一主体一档案,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在项目实施结束时及时收集归档。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要及时了解核实重点技术到位情况,并进行记录(附件5)。
(四)核实测产。各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要在2025年6月底前完成测产验收,并向县农业农村局如实上报项目验收结果(附件6)。
(五)公示兑付。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各镇街报送情况在县政府网公示拟奖补主体及资金情况,对公示有异议的情况及时组织核实,并按程序兑付资金。
附件:1.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资金分配表
2.盱眙县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请表.docx
4.盱眙县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主体生产过程记录表.docx
5.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主体档案.docx
6.盱眙县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乡镇验收汇总表.docx
盱眙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资金分配表
序 号 | 镇 街 | 资 金 (万元) |
1 | 马坝镇 | 104 |
2 | 官滩镇 | 28 |
3 | 黄花塘镇 | 83 |
4 | 桂五镇 | 22 |
5 | 管仲镇 | 28 |
6 | 河桥镇 | 55 |
7 | 鲍集镇 | 64 |
8 | 淮河镇 | 36 |
9 | 天泉湖镇 | 18 |
10 | 穆店镇 | 46 |
11 | 盱城街道 | 9 |
12 | 古桑街道 | 17 |
13 | 合计 | 5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