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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46192/2024-00022 分  类 通知
发布机构 中共盱眙县桂五镇委员会 盱眙县桂五镇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2024-03-04
标  题 关于印发《桂五镇耕地管护和粮食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桂发〔2024〕5号
时效说明
关于印发《桂五镇耕地管护和粮食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局、办、中心:

  《桂五镇耕地管护和粮食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桂五镇耕地管护和粮食安全保障工作方案

     2.桂五镇耕地管护和粮食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中共盱眙县桂五镇委员会 盱眙县桂五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桂五镇耕地管护和粮食安全保障工作方案

各村(社区)、局办中心:

  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健全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制度体系,落实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根据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相关要求,就继续做好全县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问题图斑整改工作通知,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确保粮食安全,守住粮食安全防线,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关于耕地保护的要求,采取有力举措,强化监督管理,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基本农田“非粮化”,牢牢守住耕地红线,提高耕地质量,切实稳定粮食生产,坚决守住国家粮食安全的生命线,促进桂五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全面抓好耕地管护和粮食安全保障工作,成立桂五镇耕地管护和粮食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由桂五镇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街道相关单位、各村(社区)书记为成员。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整改耕地流出问题

  大力推进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各村(社区)要根据下发的图斑,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分类落实措施、分类稳妥整改。对于增量问题,要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强化监管核查,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处置一起,各村密切关注“承诺举证”地块复绿进度,针对前期已种植地块,落实管护责任,加强田间管理,枯萎死亡的及时补裁补植,针对未种植地块,要在3月初确定种植作物,部署育苗工作,在3月中旬确保未种植地块全部种植到位、各村书记为种植管护责任人,确保5月15日前全部符合“出苗见绿”的验收要求。

  1.编制耕地“进出平衡”计划。各村(社区),在本村查清一般耕地已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且难以立即复耕复种的地块,采取异地补划,同步明确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恢复为耕地的地块、地类、规模、实施时序等,实现辖区内年度耕地“进出平衡”,编制计划方案。

  2.通过工程治理的方式整改。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改变耕地用途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不能通过“进出平衡”方式落实整改的,要根据问题图斑(地块)的实际情况,采取工程整治等措施恢复耕地属性,实现复耕复种。

  3.通过农业科技技术试验新的种植模式整改。通过引进改良作物品种,探索新的种植模式等确保耕地每年至少种植一季粮食。

  (二)全面落实耕地用途管制

  1.严格规范永久基本农田农业生产活动。各村(社区)要加大宣传引导,确保永久基本农田用于种植稻谷、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不得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

  2.严格落实一般耕地用途管制。按照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不得在一般耕地上挖湖造景、种植草皮;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不得未经批准将通过流转获得土地经营权的一般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严格控制新增农村道路、畜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等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占用一般耕地。

  3.严格管理设施农业用地。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规范管理设施农用地,不允许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严格控制占用一般耕地。设施农用地不再使用的,要及时组织恢复种植条件。

  4.大力推进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各村(社区)要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整治新增乱占耕地建房。加大工作力度,多种方式消除乱占耕地建房“存量”。

  5.全面整治利用闲置荒芜耕地。开展闲置、荒芜耕地整治利用,造成耕地闲置、荒芜的,不得领取耕地保护有关的补助、补贴。各村(社区)要通过政策宣传等方式,恢复对闲置、荒芜耕地的耕种,不恢复耕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三)全面推进各项措施落实

  1.全力推进耕地质量提升。农村工作局要配合上级实施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等相关项目。协同各村(社区)积极谋划项目,促进优质耕地集中连片,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优化农用地结构,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腾挪空间优先用于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将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进行保护,将新增加的耕地用于耕地占补平衡。

  2.全力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通过日常巡查、联合检查等方式,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情况实施监管,“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重点打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实质性违法行为从重严处。

  3.全力推进村庄规划。在县自然资源局业务指导下,各村(社区)要积极推进村庄规划,通过规划分区分类实施用途管制。同时,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优先使用存量建设用地,科学安排新增建设用地,合理安排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农村宅基地。

  四、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把耕地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决扛起耕地保护的政治责任,切实履行好耕地保护主体责任,落实好耕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有效。

  二是强化问题整改。采取强有力措施,全面做好耕地流出问题、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以及土地卫片执法和耕地保护督察、巡视巡查、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各村(社区)和相关单位要大力宣传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提高政策知晓率,增强耕地保护意识,积极营造良好的耕地保护氛围。

  四是强化督查问效。加大督查督导力度,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2

桂五镇耕地管护和粮食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各村(社区)、局办中心:

  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健全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制度体系,落实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根据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相关要求,就继续做好全县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问题图斑整改工作通知,结合本镇实际情况,为切实抓好我镇2024年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的落实,经研究,决定成立桂五镇耕地管护和粮食安全保障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蒋林海 镇党委书记、一级主任科员

  朱 超: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王永生 镇人大主席

  黄 涛: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秦凤刚:镇副镇长

  张 勇:镇副镇长

  肖海兵:镇人大副主席、四桥村党总支书记

  成 员:姚 军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桂五中心所副所长

      陈 勇 镇农村工作局局长

      倪向东 镇经济发展和建设局局长

      许道军 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万海敏 桂五社区党总支书记

      邵琴琴 六桥村党总支书记

      王召旺 花园村党总支书记

      支晓峰 高庙社区党总支书记

      孙川页 山洪村党总支书记

      陆小亮 水冲港村党总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