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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4658X/2024-00057 分  类 通知
发布机构 盱眙县民政局 公开日期 2024-04-03
标  题 关于做好2024年清明节安全文明祭扫工作的通知
文  号 盱民〔2024〕15号
时效说明
关于做好2024年清明节安全文明祭扫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社会事业局、三河农场民政办、各科室(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推进新时代移风易俗,改变群众传统的祭祀方式,强化林区火源管控工作,倡导文明、节俭、安全和绿色环保的祭祀新风,现将2024年清明节安全文明祭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盱眙县民政局

  2024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清明安全文明祭扫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推进新时代移风易俗,改变群众传统的祭祀方式,强化林区火源管控工作,倡导文明、节俭、安全和绿色环保的祭祀新风,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移风易俗,文明祭扫”主题,在清明节祭扫期间,引导群众摒弃焚烧冥币等祭扫陋习,增强人民群众文明祭扫的意识,倡导树立文明祭扫新风,大力推行鲜花祭扫、网络祭扫、家庭追思会等绿色环保祭扫方式,减少因焚烧冥币引起的森林火灾风险。

  二、工作时间和范围

  1.工作时间:2024年3月30日至2024年4月7日

  2.工作范围:盱眙县域内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为做好2024年清明节群众扫服务工作,县民政局成立清明节祭扫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社会事务福利科、殡葬管理所工作人员为成员,统筹清明节安全祭扫工作。在社会事务科设立清明祭扫工作办公室,负责统计汇总清明祭扫工作情况。及时出台《关于做好2024年清明节安全文明祭扫工作的通知》。

  (二)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县政务网站、盱眙日报、盱眙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宣传清明安全文明祭扫,各镇街通过发一份倡议书、开展一次殡葬政策宣传、做好一束鲜花兑换,营造风清气正、安全文明的清明节氛围。在村(居)公示栏和公墓通过张贴倡议书、悬挂条幅、设置展示牌、应急小喇叭、流动宣传车等方式进行宣传,让全县市民了解、理解、配合安全祭扫、文明殡葬。

  (三)引导群众文明祭扫。大力倡导广大市民通过“淮安云祭祀”的方式进行网络祭扫,继续开展“鲜花换纸钱”活动,向社会发出《传承文明 绿色清明2024年清明安全文明祭扫倡议书》。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祀、低碳祭扫,摒弃焚烧冥币等祭扫陋习。

  (四)严密组织排查。结合殡葬服务机构和我县祭扫活动特点,一是做到“三个必查”:骨灰存放室、集中焚烧区、遗体火化间、油料存放库、消防重点场所必查;城区青牛山、八仙台、恩泽园公墓祭扫接待、应急服务保障、设施设备必查;殡仪馆火化炉、遗体接运车辆、监控仪器、指示标识牌等重要设备用品必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建立整改清单。二是针对城区公墓:制定应急预案,增加服务人员,配齐配足消防器材和设施,加大入园人员管理。三是针对镇街公墓及老坟场:镇街场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落实清明文明祭扫、安全祭扫工作,对每处公墓安排专班不少于3人,引导群众鲜花换纸钱,开展绿色祭扫,对每处老坟场,落实村(居)主要负责人责任和值班值守,清明前开展老坟场周边杂草清除工作,源头管控因祭祀引发火灾事故的发生。

  (五)压实工作责任。各镇(街道、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压实主体责任,负责本辖区内文明祭扫工作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工作,做好“鲜花换纸钱”兑换点设置、交通疏导、摊点管理、治安消防、环境整治等工作,并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调度部署和检查,落实清明祭扫每日一调度和重要情况随报制度。黄花塘镇、天泉湖镇、河桥镇要加大向镇主要领导汇报力度,重点加强清明期间山林地防火安全工作宣传和管理,防止因祭扫引发火灾情况。

  (六)加大督查力度。预测3月30日至4月4日为清明祭扫高峰期,近期县民政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赴挂包镇街开展安全生产和清明祭扫现场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属地政府。

  四、检查组安排

  第一组:

  组长:向智勇 组员:侯彦 联络员:谢京燃

  检查范围:1.马坝镇:马坝公墓、小云山公墓地、三河公墓、九里公墓、君家公墓;2.三河农场:三河农场公墓

  第二组:

  组长:李涛 组员:惠春春 联络员:袁若韧

  检查范围:1.黄花塘镇:新街公墓、倜傥公墓、龙窝公墓;2.天泉湖镇:张郢公墓、石鼓山公墓、长山公墓、杜山公墓、甲山公墓、凹子顶公墓

  第三组:

  组长:郑宝健 组员:徐雷 联络员:黄久虎

  检查范围:城区:庙山公墓;1.淮河镇:城根公墓、上三撮毛公墓、杨嘴沙头公墓、蛤滩公墓、伏湖公墓、明祖陵公墓;2.古桑街道:中山港公墓、雍小山公墓、磨涧公墓

  第四组:

  组长:孙家正 组员:孙乃发 联络员:周天宇

  检查范围:1.城区:八仙台公墓;2.桂五镇:哑巴山(林场)、林山公墓、四桥公墓、宝山公墓;3.河桥镇:阳岗公墓、小秦山公墓、大洼山公墓、黑头港公墓、黄泥山公墓

  第五组:

  组长:滕学勇 组员:杨曾 联络员:纪超

  检查范围:1.官滩镇:甘泉公墓、王桥公墓、霍山公墓、五团山公墓;2.穆店镇:赵庄公墓、范楼公墓、穆山公墓、肖桥公墓、青墩头公墓

  第六组:

  组长:卢旭 组员:邵飞 联络员:姜小兵

  检查范围:1.管仲镇:孙扬公墓、双黄公墓、罗岗公墓、晓庄公墓、兴隆寺公墓、金陡湖公墓;2.鲍集镇:鲍集镇公墓、梁集公墓、邹仙公墓、南山公墓、中心公墓

  第七组:

  组长:周振斌 组员:朱则金 联络员:贺德志

  检查范围:1.城区:烈士陵园、青牛山、八仙台;2.盱城“恩泽园”公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