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34658X/2024-00051 | 分 类 | 养老服务 通知 |
发布机构 | 盱眙县民政局 | 公开日期 | 2024-04-03 |
标 题 | 关于印发《盱眙县养老机构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 ||
文 号 | 盱民〔2024〕14号 | ||
时效说明 |
各镇街社会事业局、三河农场民政办,各养老机构:
为促进全县养老机构发展,规范养老机构管理,维护养老机构及其服务对象合法权益,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不断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促进全县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第66号令)《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38600-2019)《江苏省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评分细则(第二版)》(苏民养老〔2023〕3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养老机构考评机制。现将《盱眙县养老机构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盱眙县民政局
2024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盱眙县养老机构考核办法(试行)
为促进全县养老机构发展,规范养老机构管理,维护养老机构及其服务对象合法权益,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不断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促进全县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建立养老机构考评机制,根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第66号令)《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38600-2019)《江苏省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评分细则(第二版)》(苏民养老〔2023〕35号)等有关文件法规,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盱眙县区域内的企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个人等社会力量兴办运营的养老机构(民办养老机构)、为特困供养对象提供供养服务的公益性机构(特困供养机构)。
二、考核内容
1.基本制度:考核分值10分。
2.设施设备:考核分值10分。
3.运营管理:考核分值35分。
4.队伍建设:考核分值5分。
5.食品安全:考核分值10分。
6.消防安全:考核分值30分。
7.如存在以下情况,实行“一票否决”: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情节严重的;
(2)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按民政部办公厅《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民办发〔2023〕13号)执行);
(3)拒不按照规定接受考核或监督管理的;
(4)拒不执行限期整改的;
(5)擅自关闭消防控制系统的;
(6)发生火灾、食品中毒等影响较大安全事故的;
(7)经查实有虐待老人现象的;
(8)因管理服务不到位出现较大负面舆论影响的。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相应加分:
(1)评为五级养老机构,在有效期内,季度考核时加3分;
(2)评为四级养老机构,在有效期内,季度考核时加2.5分;
(3)评为三级养老机构,在有效期内,季度考核时加2分;
(4)评为二级养老机构,在有效期内,季度考核时加1.5分;
(5)评为一级养老机构,在有效期内,季度考核时加1分;
(6)当年度养老机构或机构内工作人员参加上级业务技能比赛评比获得名次、通报表彰的,测算年度考核得分时加1分。
三、考核方法
1.每季度对各养老机构进行百分制量化综合考核打分(考核细则见附件1、2)。
(1)基本制度、设施设备、运营管理、队伍建设4个项目共60分,由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牵头,结合每季度内的日常检查等时机组织实施;
(2)食品安全、消防安全2个项目共40分,由民政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牵头,结合每季度内的日常检查等时机组织实施。
2.对各季度考核得分进行汇总,平均分作为当年度考核得分。
四、结果运用
季度考核结果通报至属地镇街和各养老机构,年度考核结果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公示。对排名靠后的养老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对存在一票否决情形的养老机构,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处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对排名靠后的特困供养机构,建议相关属地镇街对机构负责人进行岗位调整。
本办法由盱眙县民政局负责解释,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将根据政策规定调整,及时予以修订。
附件1:
盱眙县民办养老机构考核细则
考核项目 | 考核细则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基本制度(10分) | 建立健全内部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 | 1 | 查看台账资料,未建立制度的,此项不得分。 |
建立门卫制度和出入、探视、请销假和登记制度。 | 1 | 查看台账资料,未建立制度的,此项不得分。 | |
在各出入口、接待大厅、值班室、楼道、食堂等公共场所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妥善保管视频监控记录。 | 1 | 现场查看,未安装或视频监控故障的,此项不得分。 | |
建立服务投诉渠道,制定投诉处理程序。 | 1 | 现场查看。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在醒目位置公示各类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接受社会监督。 | 1 | 现场查看。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与入住老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入住服务协议,入住服务协议签订率100%。 | 2 | 现场查看资料。发现有1人未签订服务协议的,此项不得分。 | |
建立入院评估制度,老年人能力评估执行率100%。根据服务协议和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实施分级分类服务。 | 3 | 现场查看资料。发现有1人未按规定评估的,扣0.5分,扣完为止。 | |
设施设备(10分) | 老年人居室内床位平均可使用面积不低于6㎡,单人间居室使用面积不低于10㎡。 | 2 | 现场查看,发现1处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老年人居室内配有完好有效可响应的紧急呼叫装置或为老年人配备可穿戴紧急呼叫设备。 | 2 | 现场查看,发现1处不达标,扣1分,扣完为止。 | |
居室卫生间设施设备配置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 2 | 现场查看。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洗浴空间(包括公共洗浴空间和老年人居室内的洗浴空间)满足老年人基本的安全洗浴需求,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 2 | 现场查看。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室外活动场所应设有固定座椅和适宜老年人健身锻炼的固定健身设施设备。 | 1 | 现场查看。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有满足老年人衣、被洗涤需要的洗衣场所和洗涤用具、消毒设备。 | 1 | 现场查看。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运营管理(35分) | 建立入住老人档案,一人一档,包括入院协议书、申请书、健康检查资料、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老年人照片及法定监护人等与老年人有关的资料并妥善保存。机构应对老人个人资料予以保密。 | 1 | 现场查看资料。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制定昼夜巡查、交接班制度。明确巡查频次、巡查内容、发现隐患或突发事件后采取的合理处置措施、交接班事项、记录方式等。 | 2 | 现场查看资料。1项不达标、扣1分。扣完为止。 | |
建立服务安全风险评估。应包括:噎食、食品药品误食、压疮、烫伤、坠床、跌倒、他伤和自伤、走失、文娱活动意外方面的风险。 | 9 | 现场查看资料。1项不达标、扣1分。扣完为止。 | |
制定噎食、压疮、坠床、烫伤、跌倒、走失、他伤和自伤、食品药品误食、文娱活动意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每年至少演练1次。 | 9 | 现场查看资料。1项不达标、扣1分。扣完为止。 | |
老年人居室不得存放刀具、有毒有害物质、尖锐物品等危险器具。 | 1 | 现场查看。发现1例,则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每日清扫整理房间1次以上,保持地面、墙壁、门窗干净整洁,用品齐全规范。 | 2 | 现场查看。发现1例,则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老年人居室空气清新无异味,无蝇、无蚊、无鼠、无蟑螂、无臭虫,居室及器具定期消毒。 | 2 | 现场查看。发现1例,则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床铺整洁,床单被褥统一配置,老年人衣物及床上用品及时更换、清洗。 | 2 | 现场查看。发现1例,则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院内失智老人予以重点关注,不发生走失情况。 | 1 | 现场查看。发生1例、此项不得分。 | |
老人外配、自带药品统一登记、集中保管,按医嘱提醒、发放。 | 1 | 现场查看资料。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内设医务室等医疗机构,或与专业医疗机构签约建立协作关系。 | 1 | 现场查看资料。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建立护理和急救制度,做好老年人慢性病、常见病的管理,具备一定的急救技能。 | 1 | 现场查看资料。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院内禁止饲养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或严重影响环境卫生的家禽、宠物。 | 1 | 现场查看。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按要求参加各类工作会议、业务培训(1分);按要求填报、报送各类运营管理台账资料(1分)。 | 2 | 结合平时工作情况,进行打分。 | |
队伍建设(5分) | 按《养老机构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规范》(MZ/T187—2021)标准配备养老护理员(不包括炊事、门卫、管理等岗位人员)。 自理老年人不低于:1:20;部分自理老年人不低于:1:12;完全不能自理老年人不低于1:5。 | 2 | 现场查看。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从业人员上岗、转岗前应接受岗位技能、职业道德。 | 1 | 现场查看资料。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从业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应统一着装或佩证上岗。 | 1 | 现场查看。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根据相关规定,用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 1 | 现场查看资料。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食品安全(10分) | 食堂整洁卫生,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 1 | 现场检查,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并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 1 | 现场检查,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每周公布食谱,合理配餐,荤素、干稀、营养搭配合理。 | 1 | 现场检查,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保持餐厅内环境卫生整洁,餐具保持清洁,定期消毒,实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 1 | 现场检查,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规范落实食品留样制度(冷藏条件下48小时以上、不宜少于125g,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时间、留样人员)。 | 1 | 现场检查,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食品原材料有专用存储间,采取防鼠、防虫、防潮、通风等措施。 | 1 | 现场检查,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食品原料新鲜,来源渠道正规。 | 1 | 现场检查,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执行进货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 1 | 现场检查,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食品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分开。 | 1 | 现场检查,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做好食品安全预防和检查,防止食物中毒。 | 1 | 现场检查,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消防安全(30分) | 制定并落实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 0.5 | 现场检查,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建立消防安全巡查、培训、会议台账资料。 | 0.5 | 现场检查,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违规私拉乱接电线、违规用电和使用电热毯、电磁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热器具,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充电。 | 2 | 现场检查,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安全出口、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完好正常运行。 | 0.5 | 现场检查,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道、楼梯间无堆放杂物、可燃物等影响逃生的物品。 | 1 | 现场检查,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消防报警主机正常运行,主机内火警、故障等记录,对维修更换的消防产品、设备进行记录。 | 0.5 | 现场检查,不达标、无报警主机,此项不得分。 | |
感烟探测器或独立感烟探测器完好正常运行。 | 0.5 | 现场检查,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按时完成安全生产APP每月自查。 | 1 | 现场检查,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违规在起居室、活动室、疗养室、病房、厨房等重点部位的外窗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 存在影响火灾扑救或遮挡排烟窗(口)的架空管线、广告牌等障碍物。 | 2 | 现场检查,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安全疏散逃生通道条件不足,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停用。 | 1 | 现场检查,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违规拆除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施工。 | 1 | 现场检查,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 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 1.5 | 现场检查,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违规搭建彩钢瓦房屋,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等。 | 1 | 现场检查,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明确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组织制订符合机构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并配备轮椅、担架等疏散工具。 | 0.5 | 现场检查,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建立微型消防站,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区域联防联控,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应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研究本单位消防工作,处理涉及消防经费投入、消防设施设备购置、火灾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每月不少于一次。 | 1 | 现场检查,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 0.5 | 现场检查,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厨房灶台、油烟罩和烟道每月不少于2次清理。 | 0.5 | 现场检查,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违规在起居室、疗养室、病房内吸烟、点蚊香,以及其他动用明火现象。 | 3 | 现场检查,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禁止不明身份、携带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危险品人员进入,执行外来车辆登记制度, 进入后限速安全行驶和指定区域停放。 | 1 | 现场检查,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设置吸烟室或者划定吸烟区,不在吸烟室或者吸烟区以外的其他室内区域吸烟。 | 2 | 现场检查,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消防车通道应保持畅通,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应完好,不应在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设置停车泊位、构筑物、 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不应在消防车通道上方、登高操作面设置妨碍消防车作业的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树木等障碍物。 | 1 | 现场检查,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场所应独立设置在室外,并与建筑保持安全距离。 | 1 | 现场检查,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场所;当事人在订立相关租赁或承包合同时, 应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产权单位应督促使用方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 0.5 | 现场检查,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喷淋和消火栓系统运行正常,水池、水箱水量正常,消防管道内水压充足。 | 3 | 现场检查,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消防水泵正常启动,每月检查自启动不得低于2次。 | 0.5 | 现场检查,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消防设施设置标识牌,消防设施巡检卡填写规范,对过期损坏的消防产品、设备及时更换维修。 | 0.5 | 现场检查,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消防控制室制度定制,值班人员持证上岗,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 1 | 现场检查,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二层及以上设置避难间,避难间消防设备等物资齐全。 | 1 | 现场检查,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附件2:
盱眙县特困供养机构考核细则
考核项目 | 考核细则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基本制度(10分) | 建立健全内部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 | 1 | 查看台账资料,未建立制度的,此项不得分。 |
建立门卫制度和出入、探视、请销假和登记制度。 | 1 | 查看台账资料,未建立制度的,此项不得分。 | |
在各出入口、接待大厅、值班室、楼道、食堂等公共场所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妥善保管视频监控记录。 | 1 | 现场查看,未安装或视频监控故障的,此项不得分。 | |
建立服务投诉渠道,制定投诉处理程序。 | 1 | 现场查看。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设立院务管理服务委员会。 | 1 | 现场查看台账资料,未设立或未及时更新、此项不得分。 | |
与入住老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入住服务协议,入住服务协议签订率100%。 | 2 | 现场查看资料。发现有1人未签订服务协议的,此项不得分。 | |
建立入院评估制度,老年人能力评估执行率100%。根据服务协议和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实施分级分类服务。 | 3 | 现场查看资料。发现有1人未按规定评估的,扣0.5分,扣完为止。 | |
设施设备(10分) | 老年人居室内床位平均可使用面积不低于6㎡,单人间居室使用面积不低于10㎡。 | 2 | 现场查看。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老年人居室内配有完好有效可响应的紧急呼叫装置或为老年人配备可穿戴紧急呼叫设备。 | 2 | 现场查看。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居室卫生间设施设备配置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 2 | 现场查看。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洗浴空间(包括公共洗浴空间和老年人居室内的洗浴空间)满足老年人基本的安全洗浴需求,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 2 | 现场查看。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室外活动场所应设有固定座椅和适宜老年人健身锻炼的固定健身设施设备。 | 1 | 现场查看。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有满足老年人衣、被洗涤需要的洗衣场所和洗涤用具、消毒设备。 | 1 | 现场查看。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运营管理(35分) | 院容院貌整洁、无杂物和垃圾。 | 1 | 现场查看资料。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制定昼夜巡查、交接班制度。明确巡查频次、巡查内容、发现隐患或突发事件后采取的合理处置措施、交接班事项、记录方式等。 | 2 | 现场查看资料。1项不达标、扣1分。扣完为止。 | |
建立服务安全风险评估。应包括:噎食、食品药品误食、压疮、烫伤、坠床、跌倒、他伤和自伤、走失、文娱活动意外方面的风险。 | 9 | 现场查看资料。1项不达标、扣1分。扣完为止。 | |
制定噎食、压疮、坠床、烫伤、跌倒、走失、他伤和自伤、食品药品误食、文娱活动意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每年至少演练1次。 | 9 | 现场查看资料。1项不达标、扣1分。扣完为止。 | |
老年人居室不得存放刀具、有毒有害物质、尖锐物品等危险器具。 | 1 | 现场查看。发现1例,则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每日清扫整理房间1次以上,保持地面、墙壁、门窗干净整洁,用品齐全规范。 | 2 | 现场查看。发现1例,则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老年人居室空气清新无异味,无蝇、无蚊、无鼠、无蟑螂、无臭虫,居室及器具定期消毒。 | 2 | 现场查看。发现1例,则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床铺整洁,床单被褥统一配置,老年人衣物及床上用品及时更换、清洗。 | 2 | 现场查看。发现1例,则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院内失智老人予以重点关注,不发生走失情况。 | 1 | 现场查看。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老人外配、自带药品统一登记、集中保管,按医嘱提醒、发放。 | 1 | 现场查看资料。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内设医务室等医疗机构,或与专业医疗机构签约建立协作关系。 | 1 | 现场查看资料。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建立护理和急救制度,做好老年人慢性病、常见病的管理,具备一定的急救技能。 | 1 | 现场查看资料。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院内禁止饲养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或严重影响环境卫生的家禽、宠物。 | 1 | 现场查看。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按要求参加各类工作会议、业务培训(1分);按要求填报、报送各类运营管理台账资料(1分)。 | 2 | 结合平时工作情况,进行打分。 | |
队伍建设(5分) | 按《养老机构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规范》(MZ/T187—2021)标准配备养老护理员(不包括炊事、门卫、 管理等岗位人员)。自理老年人不低于:1:20;部分自理老年人不低于:1:12;完全不能自理老年人不低于1:5。 | 2 | 现场查看资料。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从业人员上岗、转岗前应接受岗位技能、职业道德。 | 1 | 现场查看资料。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院长、副院长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 1 | 现场查看。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制定工作人员分工和岗位责任,确保人人履职担责。 | 1 | 现场查看资料。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食品安全(10分) | 食堂整洁卫生,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 1 | 现场检查,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并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 1 | 现场检查,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每周公布食谱,合理配餐,荤素、干稀、营养搭配合理。 | 1 | 现场检查,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保持餐厅内环境卫生整洁,餐具保持清洁,定期消毒,实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 1 | 现场检查,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规范落实食品留样制度(冷藏条件下48小时以上、不宜少于125g,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时间、留样人员)。 | 1 | 现场检查,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食品原材料有专用存储间,采取防鼠、防虫、防潮、通风等措施。 | 1 | 现场检查,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食品原料新鲜,来源渠道正规。 | 1 | 现场检查,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执行进货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 1 | 现场检查,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食品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分开。 | 1 | 现场检查,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做好食品安全预防和检查,防止食物中毒。 | 1 | 现场检查,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消防安全(30) | 制定并落实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 0.5 | 现场检查,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建立消防安全巡查、培训、会议台账资料。 | 0.5 | 现场检查,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违规私拉乱接电线、违规用电和使用电热毯、电磁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热器具,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充电。 | 2 | 现场检查,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安全出口、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完好正常运行。 | 0.5 | 现场检查,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道、楼梯间无堆放杂物、可燃物等影响逃生的物品。 | 1 | 现场检查,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消防报警主机正常运行,主机内火警、故障等记录,对维修更换的消防产品、设备进行记录。 | 0.5 | 现场检查,不达标、无报警主机,此项不得分。 | |
感烟探测器或独立感烟探测器完好正常运行。 | 0.5 | 现场检查,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按时完成安全生产APP每月自查。 | 1 | 现场检查,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违规在起居室、活动室、疗养室、病房、厨房等重点部位的外窗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 存在影响火灾扑救或遮挡排烟窗(口)的架空管线、广告牌等障碍物。 | 2 | 现场检查,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安全疏散逃生通道条件不足,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停用。 | 1 | 现场检查,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违规拆除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施工。 | 1 | 现场检查,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 1.5 | 现场检查,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违规搭建彩钢瓦房屋,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等。 | 1 | 现场检查,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明确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组织制订符合机构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并配备轮椅、担架等疏散工具。 | 0.5 | 现场检查,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建立微型消防站,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区域联防联控,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应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研究本单位消防工作,处理涉及消防经费投入、消防设施设备购置、火灾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每月不少于一次。 | 1 | 现场检查,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 0.5 | 现场检查,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厨房灶台、油烟罩和烟道每月不少于2次清理。 | 0.5 | 现场检查,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违规在起居室、疗养室、病房内吸烟、点蚊香,以及其他动用明火现象。 | 3 | 现场检查,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禁止不明身份、携带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危险品人员进入,执行外来车辆登记制度,进入后限速安全行驶和指定区域停放。 | 1 | 现场检查,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设置吸烟室或者划定吸烟区,不在吸烟室或者吸烟区以外的其他室内区域吸烟。 | 2 | 现场检查,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消防车通道应保持畅通,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应完好,不应在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设置停车泊位、 构筑物、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不应在消防车通道上方、登高操作面设置妨碍消防车作业的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树木等障碍物。 | 1 | 现场检查,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场所应独立设置在室外,并与建筑保持安全距离。 | 1 | 现场检查,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场所; 当事人在订立相关租赁或承包合同时,应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产权单位应督促使用方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 0.5 | 现场检查,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喷淋和消火栓系统运行正常,水池、水箱水量正常,消防管道内水压充足。 | 3 | 现场检查,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消防水泵正常启动,每月检查自启动不得低于2次。 | 0.5 | 现场检查,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消防设施设置标识牌,消防设施巡检卡填写规范,对过期损坏的消防产品、设备及时更换维修。 | 0.5 | 现场检查,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消防控制室制度定制,值班人员持证上岗,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 1 | 现场检查,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 |
二层及以上设置避难间,避难间消防设备等物资齐全。 | 1 | 现场检查,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