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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46117/2024-00045 分  类
发布机构 盱眙县盱城街道办事处 公开日期 2024-03-18
标  题 盱城街道耕地保护与“非粮化”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文  号 盱城办发〔2024〕2号
时效说明
盱城街道耕地保护与“非粮化”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各社区、街道各单位:

  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健全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制度体系,落实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根据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相关要求,为持续落实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有序推进我街道耕地用途管制涉及问题整改工作,根据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相关要求,就耕地用途管制涉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想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严格耕地保护的政策措施,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耕地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各社区和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坚决完成上级下达耕地保护目标。

  二、整改原则

  坚决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有关规定,落实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一)严禁违反耕地保护政策。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占用耕地进行“非粮化”建设,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符合相关要求的建设项目,按规定报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工建设。

  (二)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种树挖塘。要持续开展耕地保护情况监测,排查占用耕地,尤其是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和养殖业、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

  (三)充分开发利用闲置耕地。全面核查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情况,有无擅自调整粮食生产功能区,有无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全年闲置、荒芜的行为。

  三、工作方案

  各社区书记作为耕地用途管制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对辖区内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负主体责任,街道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主动作为、密切配合,落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

  (一)重点解决现有问题。各社区需做到对上级部门下发的“非粮化”整改要求和整改图斑摸清底数、应知尽知,以保护耕地、维护粮食安全为己任,杜绝侥幸心理,严格按照“非粮化”问题图斑逐一整改销号。同时,需密切关注“承诺举证”地块,对已整改的地块需按月巡视,对整改不彻底或反复的地块及时发现、制止、报告、处置,确保到边到拐、序时达标,并按照时间节点“出苗见绿”。

  (二)全面杜绝隐患问题。各社区要细化工作方案,对本区域内耕地的种植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发现问题立即要求农户进行整改,重大情况及时向街道农业农村部门报告。街道综合执法、村建、国土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四、整改措施

  (一)通过改变种植类型的方式整改。对于破坏耕作层,种植苗木、花卉等不属于粮食作物的,由种植户及其所在社区自行将现有作物移除(栽)后,改种符合要求的粮食作物。

  (二)通过工程治理的方式整改。对挖塘养鱼、养蟹、大棚养殖等改变耕地用途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由农户和所在社区根据问题图斑(地块)的实际情况,采取工程整治等措施恢复耕地属性,种植符合耕地保护要求的粮食作物,实现复耕复种。

  (三)通过“进出平衡”方式落实整改。对于确实无法复耕复种的图斑地块,由涉及的社区提出申请,街道核实后,根据辖区内耕地保有量目标,结合街道、社区两级发展规划需要,明确补划地块,实现辖区内年度耕地“进出平衡”。

盱眙县盱城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