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345851/2023-00043 | 分 类 |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通知 |
发布机构 | 盱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3-11-23 |
标 题 | 关于开展“你消费我奖励 百万大奖‘盱’位以待”促消费活动的通知 | ||
文 号 | 盱政办传〔2023〕18号 | ||
时效说明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各部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规〔2023〕1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 (淮政办发〔2023〕2号)等文件精神,持续释放消费潜力、提振消费需求,拟于近期开展“你消费我奖励 百万大奖‘盱’位以待”促消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你消费我奖励 百万大奖‘盱’位以待”。
二、承办单位
县商务局、县发改委、县税务局、县融媒体中心。
三、活动内容
(一)活动时间:自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
(二)参与企业:在盱眙县注册能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一般纳税人,零售业(黄金珠宝、电子产品、日用百货、装修建材、烟酒食品、服装洗化、家居家电、汽车及配件等)、住宿业、餐饮业、旅游服务、电影放映等企业报名参与,确定后公布,并张贴统一牌贴。
(三)参与条件:个人在上述企业消费并开具单张增值税普通发票200元及以上(含电子发票),且发票抬头注明自然人姓名,方可参与抽奖。当月开具发票,仅参与次月5日开奖(2023年11月开具的有效发票可参与2023年12月的一、二、三等奖开奖及2024年1月的特等奖开奖)。
下列普通发票不能参加开奖:
1.红字普通发票和定额发票;
2.税务机关代开的普通发票;
3.票面有“收购”字样的普通发票;
4.受票方为非个人消费者的普通发票。
(四)摇号抽奖及颁奖仪式:活动期间共开奖5轮,开奖时间分别为2023年12月5日和2024年1月5日、2月5日、3月5日、4月5日的上午9时。由县税务局汇总符合条件的发票号码,在公证机构监督下在苏宁易购广场现场进行摇号抽奖,并直播开奖环节,在“盱眙发布”公众号公布中奖发票号。特等奖和“最佳人气店铺”奖于开奖当天晚7点,在苏宁易购广场举办颁奖活动颁发,并公布成功“个转企”“小升规”名单。
(五)奖项设置:
1.特等奖分别在2024年1月5日(对11月、12月开具的发票抽奖)、2024年2月5日、2024年3月5日、2024年4月5日四个批次抽出,每次1名,奖励比亚迪秦plus Ev领先型新能源汽车1辆。
2.一、二、三等奖分别在2023年12月5日和2024年1月5日、2月5日、3月5日、4月5日五个批次抽出:
每次抽出一等奖3名,每人奖励华为Mate 60 Pro+手机或华为笔记本Mate Book 14s 1台;
每次抽出二等奖30名,每人奖励华为Nova 11手机或华为Mate pad Pro 11平板1台;
每次抽出三等奖100名,每人奖励价值500元苏宁易购、万润发超市或大润发超市消费券1张。
3.设置“最佳人气店铺”奖,由县税务局根据活动期间成功“小升规”或开票销售增幅达50%或零投诉等因素进行评选,奖项分四个批次评选,每次评选5名。
(六)奖品兑付
特等奖奖品在颁奖仪式现场兑付;其他中奖者在开奖结果公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增值税普通发票原件 (发票联) 和复印件到苏宁易购广场一楼服务台办理兑奖手续(联系电话:83350939)。中奖发票为电子发票 (普通发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应提供中奖发票版式文件和打印件。逾期(中奖公布之日起30日内)未兑奖视为弃奖。
(七)过程服务
1.参与活动企业名单由县商务局、县发改委提供,经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审核后,由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告知企业相关活动内容,发放张贴统一牌贴。
2.活动参与企业实施动态调整,有新增“个转企”“小升规”企业,根据企业申报及时动态更新公布,并在线下店招展示。
3.对参与活动企业进行编号,实施“网格化”服务机制,由帮办镇街或单位跟踪服务,及时解决、反馈活动中遇到的问题。
4.县税务局及时监测活动期间参与企业开票销售情况。
5.如参与活动商户拒开发票,消费者可拨打电话88272855(县税务局)进行投诉举报。
6.消费者通过伪造、变造等欺诈手段骗取奖品的,一经发现,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7.此活动内容由县商务局、县发改委、县税务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0912058(县商务局)。
四、任务分工
(一)县商务局
1.负责协调督促活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落实领导交办事项,及时研究解决问题;
3.组织兑奖;
4.组织特等奖颁奖和“人气店铺”授牌活动;
5.负责提供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参与活动商户名单;
6.奖品采购及奖品涉及个人所得税的代缴;
7.在苏宁、大润发、万润发、中央商场等商圈设置线下宣传点。
(二)县发改委
1.配合县商务局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落实领导交办事项,及时研究解决问题;
3.负责提供服务业参与活动商户名单。
(三)县税务局
1.负责抽奖发票信息的收集审核,抽奖程序的设计、抽奖现场布置及现场抽奖;将中奖者相关信息交县融媒体中心进行公布、交县商务局进行兑奖。
2.对参与活动商户名单进行复核;
3.评选“人气店铺”,于颁奖活动3日前交县商务局进行授牌;
4.负责抽奖活动发票开具的保障和投诉处理。
(四)县融媒体中心
1.负责活动宣传、抽奖和颁奖活动直播、中奖信息公布等;
2.负责宣传海报和统一牌贴设计制作工作;
3.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视频号等线上渠道进行宣传和合作推广。
(五)县财政局
1.负责活动经费保障(本次活动费用预算200万元),费用由县财政从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中列支;
2.对参与活动商户名单进行复核。
(六)县市场监管局
1.负责组织活动商家并发放张贴统一牌贴;
2.加强对活动商户产品价格和质量的监管。
(七)县公安局:负责联系核实中奖者。
(八)县司法局:负责活动公证。
(九)县统计局:负责数据搜集统计对比。
(十)县网信办:负责关注舆情信息等。
(十一)各相关镇街:负责对参与活动的帮办企业进行“网格化”跟踪服务。
盱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