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34594X/2023-00129 | 分 类 | 义务教育/公共企事业/教育 |
发布机构 | 盱眙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日期 | 2023-09-20 |
标 题 | 盱眙县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全学段) | ||
文 号 | |||
时效说明 |
一、学前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1.政府资助: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比例约为在园幼儿的12%,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期500元,各幼儿园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档资助。(非普惠性民办园原建档立卡幼儿由地方政府实施资助)
2.免保育教育费。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校生中的残疾儿童免收保育教育费。免收标准为相关部门批准的保教费收费标准。
二、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1.两免政策: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作业本。
2.生活补助: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义务教育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比例约为在校生的10%(其中寄宿生按25%确定),小学、初中的资助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学期500元、625元,其中城乡低保学生资助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学期750元、1000元。(义务教育学校原建档立卡学生由地方政府提高标准资助)
三、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1.国家助学金: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比例约为在校生的15%,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000元,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档资助。
2.免学杂费: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原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学生免学杂费,免学费标准为批准的同类公办高中学费标准,分学期缴费时免收。
四、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1.国家助学金:资助中职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比例约为一、二年级在校生的12%,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000元。
2.免学费:对中职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学生和公办非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费,按每生每学年2200元标准拨付给学校,民办中职学校参照公办中职校标准给予减免。
3.国家奖学金:奖励中职全日制二年级(含)以上特别优秀的学生,名额由上级分配下达,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五、本县承担的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1.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均可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每年本专科生最高16000元、研究生最高20000元。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国家财政贴息。
2.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对到苏北基层单位就业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省内外(不含境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独立学院,以及招收全日制普通学生的成人高校的应届毕业生,由政府一次性返还其攻读最后学历期间所缴纳的学费。每生每年本专科生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
3.新入学大学生资助(雏燕助飞工程):县捐资助学活动组委会对我县当年高三毕业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普通高校(含本专科)给予一次性资助,帮助其顺利入学。
六、学校资助
中职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规定比例的经费用于资助学生。民办学校从学费收入中提取规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奖助学生。
七、社会资助
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在我县各级各类学校设立奖、助学金,开展社会资助活动。
八、其他相关说明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1.原建档立卡学生;2.城乡低保学生;3.残疾学生;4.孤儿;5.特困救助供养学生;6.困境儿童;7.边缘易致贫;8.低保边缘户;9.支出型困难;10.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11.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12.工会组织认定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13.学生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家庭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在校(园)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幼儿)。
盱眙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中心 服务电话:0517-88265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