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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45982/2023-00009 分  类
发布机构 盱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盱眙县财政局,盱眙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日期 2023-05-31
标  题 关于调整盱眙县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文  号 盱发改发〔2023〕52号
时效说明
关于调整盱眙县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各公办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促进我县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苏价规〔2017〕9号)文件、《淮安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淮价费〔2018〕6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并报县政府批准,决定调整我县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收费标准。现将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收费调整为城区公办省优质园2000元/生.学期、市优质园1700元/生.学期、合格园1440元/生.学期;镇街公办幼儿园维持现有收费标准不变,镇街省优质园1600元/生.学期、市优质园1360元/生.学期、合格园1156元/生.学期。

  二、严格按照市、县教育主管部门划分的公办幼儿园类别进行收费。

  三、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公办幼儿园要设立公示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四、公办幼儿园收费应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并于每年5月底前向县发改委、财政局报送上一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

  五、本文件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执行,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向学生收费,严禁跨学年收取学费。其它未尽事项按《淮安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淮价费〔2018〕64号)执行。

 

盱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盱眙县财政局 盱眙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