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345982/2023-00007 | 分 类 | 机构职能 |
发布机构 | 盱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日期 | 2024-04-15 |
标 题 | 盱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文 号 | |||
时效说明 |
1.部门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全县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将安全生产相关事项纳入规划。组织起草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提出加快建设全县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查,提出相关调整建议。依据职责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重大基础设施等相关领域专项规划和计划。负责发展规划之间的衔接以及发展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衔接平衡。负责有关发展规划及计划的审核、评估和管理工作。
(三)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县级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参与拟订县级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统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相关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协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做好全县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五)研究协调有关利用外资、境外投资和国际产能合作的政策,参与研究对外开放的有关问题,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牵头推进实施全县“一带一路”建设工作。
(六)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负责县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编制、协调推进、评估督查等工作。协调推进全县重大项目建设。拟订并推动落实全县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推动落实“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淮河生态经济带、南京都市圈、沿海经济带、江淮生态经济区等国家和省重大战略。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全县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等规划。牵头协调推进对口帮扶、对口支援和对口合作工作。
(八)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全县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统筹规划全县重大产业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县服务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综合研判全县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县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全县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县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跟踪研判经济安全等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负责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协调落实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十一)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健全全县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全县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三)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全县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四)组织实施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粮食流通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对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物资储备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负责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军民融合发展的综合协调和指导督促,推动中央军民融合发展战略、规划、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拟订推进全县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六)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能源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能源行业管理职能,研究提出我县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按职责开展能源运行调节、应急保障等工作。
(十七)统筹协调全县资本市场发展,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拟订重大项目投融资方案。综合分析财政、金融政策执行情况,研究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负责企业发行债券的审核、转报和监督工作。负责协调创业投资和股权(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参与审核并监督拟上市企业募集资金投向。负责对全县物价的宏观指导和价格总体水平的平衡工作。
(十八)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节约型社会建设,负责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统筹协调生态建设、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境保护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牵头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工作。
(十九)拟订并组织实施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全县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调节经济日常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协调煤电油气运等重要生产要素和重要原材料的产运需储衔接和紧急调度。承担经济新增长点的培育和监控工作。协调缓解企业生产流动资金矛盾。承担紧急状态下重要物资的调度和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发生重大灾情、疫情等特殊情况下的药械调度。负责全县煤炭经营监督管理。维护煤炭市场经营秩序,承担煤炭综合管理和经营企业资格监督管理。承担煤炭统计工作。负责工业、信息化的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推进全县现代物流业的发展。负责协调电力生产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履行电力行政管理职责,负责电力行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承担县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指导农村电气化工作。承担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拟订实施电力生产运行的有关标准,编制电力生产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年度电力电量平衡和热电联产的有关工作。推动新能源装备产业发展。负责煤炭经营行业的监管工作,协调煤炭供需平衡。负责电力、煤炭统计工作。
(二十)负责起草有关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和有关计划、预案,协调国民经济动员与国家经济、国防建设之间的重大问题。
(二十一)承担县全面小康建设办公室、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对口支援新疆兵团第七师工作领导小组、县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县富民增收工作领导小组等的具体工作。
(二十二)统筹推进优化全县营商环境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规定。牵头拟订全县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各镇(街道)、县直部门和开发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负责全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受理相关投诉、举报,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解决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对违反营商环境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督查问责。根据全县高质量跨越发展考核的总体要求,牵头负责对全县优化营商环境情况进行考评。研究拟订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评办法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开展机关服务企业工作,协调推进相关部门解决企业实际困难。搭建政企互动平台,推动部门转职能、转服务、转作风,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二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设置
办公室、综合规划科、投资科、能源科、收费管理和价格调控科、资环科、营商环境办、招商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科、服务业和社会事业科、农经科、价格管理和成本监审科、价格认证中心、粮食和物资储备科、仓储科技和产业发展科、政策法规和监督检查科、国防动员综合管理科(人防工作指挥协调科)。
3.主要负责人:孔繁星。
4.办公地址:盱眙县企业服务大厦11楼。
5.联系电话:0517-80912897。
6.工作时间
冬季8:30-11:45,14:00-17:30;夏季8:30-11:45,14:30-18: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