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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20830MB19604259/2023-00006 分  类 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 盱眙县医疗保障局 公开日期 2024-04-12
标  题 盱眙县医疗保障局
文  号
时效说明
盱眙县医疗保障局

  一、部门职责

  县医疗保障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县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落实中央、省、市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药价格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推进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并组织实施。开展医疗保障领域的对外合作交流。

  (二)协同做好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管理,拟订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全县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推进实施医疗保障精准扶贫。

  (四)组织实施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五)拟订并实施医疗服务项目政策,实施医疗服务设施收费、药品、医用耗材价格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成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价格谈判机制,指导并监督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的使用。

  (七)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管理在盱省、市属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医疗保障工作,承办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管理服务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

  1.取消由政府公布划转县行政审批局的行政审批事项。

  2.加强划转县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的职责。

  3.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和城乡统筹的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靠,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负担。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信息共享、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与县民政局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主要负责组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孤儿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参与拟订医疗救助相关办法。配合开展相关数据交换对接。县医疗保障局负责参与拟订全县救助规划、制度、标准、措施和办法。组织指导全县医疗救助工作。承办全县医疗救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人事科、内部审计科、安全管理科)、待遇保障与医药服务管理科、基金监督和法规科、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信息科)。下属事业单位:盱眙县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三、主要负责人:李恺

  四、办公地址:盱眙县企业服务大厦10楼。

  五、联系电话:0517-89735337。

  六、工作时间:8:30-11:45;14:00-17:30(夏季时间为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