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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46563/2023-00026 分  类
发布机构 江苏盱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公开日期 2023-03-14
标  题 江苏盱眙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文  号
时效说明
江苏盱眙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

一、规划概述

规划范围:东至枫杨大道,西至燕山路、金桂大道、葵花大道、规划淮建路一线,北临山水大道(G344),南止丹宝明线(S331),总规划面积29.26平方公里。

规划功能定位:充分发挥本区区位交通及政策优势,加快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高度融入区域一体化,打造“宁淮深度融合协作港湾、盱眙先进高效智造高地、县东生态宜居创新城区”。

规划发展规模:到2025年,规划居住总人口约9.87万人,规划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远期为2425.94公顷。到2035年,规划居住总人口约12.5万人,规划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远期为2870.21公顷。

规划产业定位:开发区定位为以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产业为主,同步推进食品加工、服装纺织、日用品生产等传统产业的提档升级,推动园区向综合产业园区转型。

二、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

根据大气自动监测站点盱眙泵站路基本污染物2022年连续1年的监测数据,开发区内各测点各监测因子除了PM2.5和O3外均达到相应环境质量标准。本次监测在开发区内外共布设8个大气补充采样点,各因子在各测点均达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或未检出,开发区所在区域总体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2)地表水环境

①维桥河

根据维桥河水质现状监测结果,开发区所在区域维桥河水质能够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从江苏省监测中心站监逐月水质例行监测数据来看,维桥河口断面COD、氨氮、TP基本遵从逐年变好的趋势。

②龙王山水库

根据龙王山水库库心省考断面例行监测数据可知,2022年水质年均值能够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

(3)声环境质量

根据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各监测点位的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4)地下水环境质量

根据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对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各分类标准,开发区地下水除氨氮、总大肠菌群指标外,其余指标可达Ⅲ类标准。

(5)土壤环境质量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开发区内所有一类居住用地的监测点位各项指标监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所有二类工业用地的监测点位各项指标监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

(6)河流底泥环境质量

根据河流底泥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各监测点位监测值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表1中其他类农用地标准限值要求。

三、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

开发区到规划期后,叠加现状浓度、在建、拟建、规划新增污染源的环境影响后,现状达标的污染物HCl、NH3、硫酸雾、二甲苯、非甲烷总烃、VOCs在保护目标和网格点的短期浓度和长期浓度均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叠加现状浓度、在建、拟建、规划新增污染源、区域减污染源的环境影响后,现状达标的SO2和NOX的98%保证率日均浓度和年均浓度均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现状不达标因子PM2.5叠加现状浓度、在建、拟建、规划新增污染源、区域削减污染源的环境影响后,规划期末所有网格点的年平均质量浓度变小,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整体改善。

(2)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

园区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清下水、雨水排入雨水管网,污水进入盱眙县第二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规划项目环境影响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不论规划近期或是远期,排污口下游维桥河段COD、氨氮、总磷等预测指标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

(3)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

企业按照规范和要求对生产车间、应急事故池、储罐区、污水收集运送管线等采取有效的防雨、防渗漏、防溢流措施,并加强对各种原料、产品及固体废物的管理,不会对地下水环境质量造成显著的不利影响。

(4)声环境影响预测

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噪声预测结果表明,规划实施后可满足相应功能区要求。

(5)土壤环境影响评价

开发区在正常情况下对土境环境基本无影响。只有当区内企业所使用的有责有害原辅材料发生泄漏的情况下对泄漏点附近的土壤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一般对周边的表层土壤影响很小。规划区对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场所和运输途严格管理,并做好区内总体的绿化工作。因此,开发区建设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6)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随着规划的实施,开发区的建设活动对区内自然生态系统、生态服务功能以及水生生态有一定不利影响,通过合理的生态网络格局建设、河道水系综合整治等措施,可以使陆生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水生生态系统得到有效恢复,在很大程度上减轻区域开发带来的不利影响,保证人居生态环境质量不降低。

四、综合评价结论

从开发区布局、功能定位、土地利用等方面分析,本规划与相关区域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等相符;开发区选址与《盱眙县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相符;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等相关环境保护法规、政策及规划要求相符合。

本规划区域具有一定的环境承载力,规划配套基础设施完善,能够满足江苏盱眙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需求,规划实施对区域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可确保区域生态空间管控得到强化,环境质量逐步得到改善。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后,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江苏盱眙经济开发区依据本轮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五、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

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电子版见链接https://pan.baidu.com/s/12TRRZHurQ1HvegFV_-d5dQ?pwd=4sg3提取码:4sg3。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征求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规划的实施将会对周边环境带来一定的环境影响,为使规划实施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特此公告征询社会各界对《江苏盱眙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征询内容如下:

(1)公众对该规划的主要态度,持赞同或反对的意见(如反对,请简要说明理由);

(2)公众对规划实施所在地环境现状是否满意;

(3)公众认为开发区功能定位是否合理等(如不合理,请注明原因);

(4)规划主要的环境影响及希望园区在建设中需要注意的环境问题;

(5)其他建议和要求等。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规划环评委托单位或者受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公众意见调查表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K1Q8oFVqOYy3wc1J91ixw?pwd=vm6i提取码:vm6i。

八、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江苏盱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侍科长

联系电话:0517-80912257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联系人:庄工

联系电话:025-83686095

联系邮箱:yzhuang@njuae.cn